Re: 施洗者

看板JesusLove作者 (Jocker)時間11年前 (2013/03/13 14:36),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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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ckerLock (Jocker)》之銘言: : 一般而言,都是牧師來主持施洗的儀式,但是在聖經裡有提到一個重要觀念是:「人人皆祭司」。在以前施洗工作是由祭司來完成,所以「人人」指的是,只要一個成熟的基督徒 (在靈性操練、行為上符合聖經教導之基要原則) 能得到牧師的授權,他就可以為其他初信者施洗。 : 我們通過某宗派或某教會的領袖與長者(牧師)受洗,為要籍著受洗來堅定我們對主耶穌的信念。我們受洗歸入基督,是一個信上帝的印證。所以若每一位基督徒都幫人受洗,首先,一個受洗后的信徒,如果沒有某宗派或獨立的教會牧養,就像沒有家的孩子一樣,生命與靈命得不到良好的建立。 : 或者,如果某信徒隨意替人施洗,而其他信徒因著客觀因素不承認這位受洗者,這受洗者將會得到不必要的傷害。所以,施洗的工作,應該由全教會的領袖或牧師負責,才能避免其他問題的發生。 : 但如果在不得以的情況下需要為信徒施洗,施洗者必須明白施洗的意義所在,也必須幫助受洗者在洗禮之時,用上帝的道勉勵和安慰他。因爲洗禮是一個堅定信仰的儀式,所以沒有一個絕對性,最重要的還是有上帝的道,才能透過每個儀式,見證主耶穌的慈愛和公義。 : 施洗者的資格 : 已得潔淨的人(民十九18) : 施洗的人要受過合法的洗禮,才能算為一個潔淨的人(徒二38)。自己潔淨了,才可為那不潔淨的人施洗。祭司要供聖職之前,須用水洗身(出廿九4)。主耶穌要出去工作之先也受過洗禮──祂本無罪,是為我們留下榜樣(太三13~16)。 : 施洗赦罪之功能,是憑著基督的血,藉著人的信,並主的名和聖靈的權能(羅三25;林前六11)。因此,施洗者若沒有受聖靈,神既沒有與他同在(約壹三24),沒有差遣他,他的施洗就沒有功效。 : 洗禮只可受一次,但若受了錯誤的洗禮,他當如以弗所的信者一樣,再受一次合法的洗禮。這樣他的罪方能得赦,也才能得著應許的聖靈(弗四5;徒十九1~7,二38)。 : 大概是這樣…所以並不一定是要牧師,但每個教會受洗程序不同,最好還是問問會比較準確。 畢竟受洗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最好還是問問比較好 (我們教會因為看重受洗所以才不准其他基督徒當施洗者)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90.139

03/14 17:35, , 1F
這篇的解釋還是只是因為怕受洗者會遇到傷害,沒有聖經根據
03/14 17:35, 1F

03/24 00:55, , 2F
但是,神是位憐憫人的神,祂不想看見有人因此受傷吧!
03/24 00:55, 2F

03/24 00:55, , 3F
?更何況,誰能成為施洗者,唯有真神才知道…
03/24 00:55, 3F
文章代碼(AID): #1HG1w3k8 (Jesus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