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資訊] 關於食藥署的旅客自攜藥品數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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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9(19推 0噓 9→)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ioflank (艾草麻糬最高!)時間10年前 (2014/06/08 14: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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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發在這裡是否恰當,倘有違板規之處,還請版主告知,將會自行撤下。. 我想很多人應該都覺得前幾天所公告的入境旅客藥品限量規定「怪怪的」,. 而且非常不合理,甚至刑罰不相當。. 卻無法明確知道在法律上的違誤,以下這篇由蔡律師在FB上所撰寫的文章. 可以幫助大家了解該管制表在法律上的違誤處,可能已逾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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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11推 0噓 8→)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ioflank (艾草麻糬最高!)時間10年前 (2014/06/08 23:56),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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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再佔版面補充一下:. 簡單說來,現在食藥署在新聞稿中直接認定超量藥品即為禁藥,因此可依藥事法第. 22條規定處以同法第82條的罰則。. 食藥署新聞稿:http://ppt.cc/OCXM. 另一個問題就是:禁藥的定義是以藥物的數量而定?食藥署能夠片面認定超量藥品即為. 禁藥?. 不過有關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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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10→)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iyanin (shiyanin)時間10年前 (2014/06/17 23: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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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到食藥署詢答系統提問,得到下面的回答,. 這回答是表示回再重新擬定新的自用藥物限量表的意思嗎?. 陳情內容:日前公布的限制旅客攜帶過量藥品回台的規定,. 如果是按照藥事法第22條,那麼旅客自用藥品應不在此限制內吧。. 「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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