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忘記退租前一個月要告知房東
想請教大家
最近手邊事情一忙 完全忘記退租必須前一個月告知房東
以為契約當初簽到幾月 就是幾月搬出去就對了
剛剛打電話給房東說我這個月要搬走 就被說沒有前一個月連絡是不行的><
最後是在道歉連連聲中結束了電話...
我知道我錯了(深刻反省中) 剛剛翻出契約一看 果然有這一項條件
退房前若沒有前一個月告知 視同契約自動更新
我現在擔心的是 這會不會成為房東不退還敷金的理由呢?
感覺如果房東硬要說我違約所以要扣錢的話 我好像也是站不住腳
不過房東在電話中是沒有提到要我賠償什麼的
就是比較擔心當天退租時會有些什麼糾紛 該怎麼應對比較好呢?
P.S 請大家記得退租前一個月要先告知房東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64.137.124
→
03/13 17:19, , 1F
03/13 17:19, 1F
→
03/13 19:47, , 2F
03/13 19:47, 2F
推
03/14 01:44, , 3F
03/14 01:44,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