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忘記退租前一個月要告知房東

看板JapanStudy作者 (捕捉)時間14年前 (2012/03/13 16:5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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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大家 最近手邊事情一忙 完全忘記退租必須前一個月告知房東 以為契約當初簽到幾月 就是幾月搬出去就對了 剛剛打電話給房東說我這個月要搬走 就被說沒有前一個月連絡是不行的>< 最後是在道歉連連聲中結束了電話... 我知道我錯了(深刻反省中) 剛剛翻出契約一看 果然有這一項條件 退房前若沒有前一個月告知 視同契約自動更新 我現在擔心的是 這會不會成為房東不退還敷金的理由呢? 感覺如果房東硬要說我違約所以要扣錢的話 我好像也是站不住腳 不過房東在電話中是沒有提到要我賠償什麼的 就是比較擔心當天退租時會有些什麼糾紛 該怎麼應對比較好呢? P.S 請大家記得退租前一個月要先告知房東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64.137.124

03/13 17:19, , 1F
我住的這邊 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說 一天付2000~
03/13 17:19, 1F

03/13 19:47, , 2F
就多付房租而已
03/13 19:47, 2F

03/14 01:44, , 3F
我住的,原本會退一個月敷金,沒提前說就不退了....
03/14 01:44,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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