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別送品申告書

看板JapanStudy作者 (八角)時間14年前 (2011/09/23 15:3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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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禮拜要出發,今天已經先將海運行李寄出,但是剛剛看到這篇文章 稅關-別送品的申告(行李多到要郵寄時的權益) http://taisikan.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26.html 作者表示郵寄行李的外箱上需要註明別送品,若沒有註明就只能用個人小額郵寄, 只要總價超過一萬元就要課稅,可是我已經來不及註明別送品, 而且還傻傻地將包裹價值填了五萬円...... 這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課稅呢? 另外我爬到前面一篇文章說如果是用自己的名字寄送時,申告書上就要填有別送品, 我的情況是寄件人是我自己的名字沒錯,但是實際去寄並且在下方簽名的人是我媽媽, 加上箱子也沒有註明是別送品,郵局的人員是幫我勾選了禮品。 這樣我到底要不要寫有別送品呢?如果我填沒有,會被發現或者會怎麼樣嗎? 若是填了有,除了要多寫一份申告書外,還會增加任何手續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還麻煩有經驗的學長姐幫忙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40.177 ※ 編輯: staranise 來自: 111.253.40.177 (09/23 15:32)

09/23 21:34, , 1F
我每次都寫沒有耶.不過之前寄每箱的金額都寫很低就是
09/23 21:34, 1F

09/24 00:31, , 2F
看來還是寫沒有好了 被課稅的話就是我的命了QAQ
09/24 00:31,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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