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關交流協會獎學金複試「上司推薦函」
原PO是今年的大學畢業生,在不景氣的狀況下還是得先養活自己
所以沒有把雞蛋全部放在交留協會獎學金這個籃子裡
在畢業後先進入了一家日系企業工作(尚在三個月試用期內) →待遇工作內容都算很滿意
這次很幸遇地通過第一階段的考試
但都還沒開始開心,一收到複試書類後煩惱就來了
報名通知第5點:「上司推薦函」(當中規定有正職工作者一定要提供此文件)
想請教各位大大
1.還在試用期內算正式員工了嗎?是否拿的到上司推薦函?
2.對我來說還沒拿到獎學金就辭職,在今年這個世道下賭有點大,
是否可以將申請表上正職職歷的欄位空下來,上司推薦函也跳過?
我知道可能涉及填寫不實而有被除名的疑慮,所以左思右想也沒有結論。
懇請給我些寶貴的意見
感謝各位!!
(初次PO文,如有不妥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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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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