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交流協會獎學金複試的問題
已經爬文爬得頭昏腦脹的我現在面臨幾個問題
只好上來請教各位大大
我的狀況是已經先考上教育部留學獎學金
但是教育部的規定是要明年4月入學後才算正式錄取
跟教授連絡的結果是要我10月先去當外國人研究者
(其實是為了幫我省研究生的學費...當然沒有薪水...)
12月才可以報考明年4月入學的考試(2月考試)
但是我這次初試上了 還是很想試試看
畢竟交協獎學金多很多啊(教育部只有一年16000美元..且只給兩年)
我的問題是
1.外國人研究者算是有學籍嗎?
(剛打去交流協會..小姐說這算有學籍不能考..但是我覺得應該不算阿)
2.如果我9月底先用觀光簽證去日本...確定沒考上在拿在留資格證明去換簽證..
這樣應該ok吧(...只有一開始租房子跟開戶比較麻煩...)
3.我如果10月在日本...結果放榜有考上...一定要先辭退外國人研究者的身分..
先回台灣..再重新申請研究生才可以拿交協獎學金嗎?
4.研究計畫據我所知可以用英文寫...但是剛剛打去交流協會
接電話的先生說一定要用日文...請問到底是怎樣?
麻煩知道要怎麼辦的人回答一下吧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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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5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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