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家有日本妹-續集之匪夷所思的事

看板JP_Custom作者 (愛的正好)時間14年前 (2009/10/02 16:35), 編輯推噓43(430177)
留言220則, 3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我又來繼續家有日本妹系列的文章了 不知道的人可以搜尋我的id看一下前三篇文 (關於簽證那篇文章 我知道有google可以查 不過當時不曉得該如何下關鍵字) (再加上覺得這裡可以問 就po了 造成部分人的不悅 在此說聲抱歉^^") 好了,回歸正題 這次我要分享的文章是最近這一個月發生在日本妹身上的一件事情 某天我老公的弟弟接受教召回到部隊 這段時間日本妹獨自留在台南家裡 她不知道是方向感很好 還是很有"憨膽",總是一個人騎著機車 到市區閒逛 某日 她到某大學 上中文課(開設給日本人學習中文的課程) 在校園裡 遇到了中文班的同學 這位同學告訴日本妹,我即將要回日本了 我剛好有一支手機 只能在台灣用 我帶回去日本也用不到 我就把這支手機送給你吧 於是 日本妹就接受了 這位日本同鄉的手機 過了幾天 老公的弟弟結束教召 便帶著日本妹離開家裡回到工作的縣市 結果.......................... 老公的弟弟接到警方的通知 因持有贓物 而必須到案說明 因為日本妹在台灣用的手機門號 是老公的弟弟去申辦給日本妹用的 日本妹將這個手機門號SIM卡 放入中文班同學送的那支手機裡面使用 也就是.... 日本妹接受中文班同學贈送的那支手機 原來是贓物! 手機的失主 在"天天都騙你"的大賣場 置物櫃 遺失了包包 裡面連同手機、數位相機、錢包等等東西都失竊 而這支手機好巧不巧就是日本妹的中文班同學送給她的 更糟糕的是 警方指出 失主發現失竊之後的半小時內 這支手機訊號竟然出現在同一個大賣場 也就是說 日本妹當時剛好在同一個大賣場中 由於當時手機內所使用的門號SIM卡 是老公的弟弟所申辦 所以警方找上了他來了解案情 老公的弟弟目前因為有不在場証明 (當時正在軍中接受教召) 所以是沒事了 但是 因為日本妹沒有辦法提出她的不在場証明 沒有證據顯示 她當時是在大學上中文課 只是剛好半小時後來到大賣場 又因為她騎車的路線很不固定 所以根本也沒辦法靠馬路上的監視器還她清白 我目前僅得知事情發展至此 我也請老公告訴他弟弟 盡快請日本妹連絡日本在台交流協會 看日本在台的機構能否提供日本妹有關於法律方面的協助 碰到這種事情已經蠻麻煩了 更何況是外國人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件事情真的頗奇怪阿~~~ 根據日本妹的說法 那位中文班的同學 僅是點頭之交 連對方是日本哪裡的人、聯絡方式、電話 通通都沒有 為什麼會這樣平白無故收下對方贈與的手機呢? 我不由得猜想 這位日本妹是太過於單純 還是 她根本沒有說實話 =.= 我跟我老公說 如果 不是我們"稍微"知道 她經濟能力不錯 認為她不會做出偷竊手機的事情 不然 其他人 甚至警方 都會合理的懷疑 一個來台灣觀光的外國人會偷竊手機 總之,我覺得這件事情真的蠻麻煩的 因為該位失主掉的不只手機 是整個包包 而且 持有贓物 似乎是公訴罪(如有錯誤 請糾正) 也不可能說 把手機還給失主 就能私下和解 現在看起來 日本妹真的有種跳入黃河洗不清的感覺 老公的弟弟甚至說 很想叫日本妹 乾脆先回日本算了 (這樣可以嗎?) 我不曉得這件事他們該如何解決,知道後續的話再po上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47.55

10/02 16:44, , 1F
那個中文班同學還在台灣嗎 如果還在 對質一下就知道了吧
10/02 16:44, 1F

10/02 16:45, , 2F
不過怪怪的 中文班同學送他 跟他真的拿到 怎麼可能只差半小時
10/02 16:45, 2F

10/02 16:46, , 3F
如果他在上中文課, 總有老師跟同學吧 有人證的話也可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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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48, , 4F
那位同學已經回日本了 根據警方調查的資料指出 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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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48, , 5F
學校都有監視器多少可以幫助她 至少她當時人在學校 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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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49, , 6F
發現手機失竊後半小時 該手機的訊號也出現在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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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49, , 7F
賣場 另外 她拿到手機的時候 似乎不是在教室內 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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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49, , 8F
在學校也不能代表她是去上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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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49, , 9F
校內的某處就是了 不是在課堂上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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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57, , 10F
不過 我想就算學校的監視器有拍到她 好像也不能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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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6:58, , 11F
證明 手機失竊的時候 她有不在場証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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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7:25, , 12F
其實之前就想講了:一、你的樣本一個 參考價值實在.....
10/02 17:25, 12F
要參考什麼? 我的文章並沒有要提供大家什麼參考價值阿? 我不過是說說發生在我家的事情罷了

10/02 17:27, , 13F
二、你老公弟弟胃口實在太好,要交請交日本正妹
10/02 17:27, 13F
他胃口好不好我不知道 另外 他的日本女友是不是日本正妹 你又知道了?

10/02 17:29, , 14F
無意冒犯,請見諒,真的想交日本女友可以請他問我
10/02 17:29, 14F
我知道w大 在這板上很有名 感謝你的推文指教阿^_< 有其他板友需要的可以找w大喲

10/02 17:37, , 15F
樓上其實你給的建議不是沒用 而是常常老是補不必要的內容
10/02 17:37, 15F

10/02 17:37, , 16F
第二點直接批評到人家交的女友長相很不厚道 且跟此篇無關
10/02 17:37, 16F
是阿~w大的推文跟這篇文章一點關係也沒有

10/02 17:38, , 17F
不能私下和解的叫"非告訴乃論之罪"..公訴罪的意思是由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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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7:38, , 18F
而非本人提起告訴而已..
10/02 17:38, 18F
喔喔~謝謝你的更正 那麼 贓物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 對嗎? ※ 編輯: sunapple0725 來自: 203.67.47.55 (10/02 17:53)

10/02 17:50, , 19F
好慘喔,總覺得你家的日本妹好古怪。777可以不要跳針
10/02 17:50, 19F
我也覺得好慘 不過真的不令人不懷疑其中古怪之處

10/02 17:50, , 20F
我覺得很不合理,誰會拿點頭之交的手機還馬上用
10/02 17:50, 20F
你說中我懷疑的點了 點頭之交送的貴重東西 一般人正常情況下通常都會婉拒的=.=

10/02 17:50, , 21F
嗎?你見過那位日本女性?知道她不是正妹?還是要你認
10/02 17:50, 21F

10/02 17:50, , 22F
可的才是正妹?請不要再自以為了可以嗎?真不希望在這
10/02 17:50, 22F

10/02 17:51, , 23F
個版上持續看到自己為是的把日本妹達人!
10/02 17:51, 23F
l大息怒^^ 別跟w大認真啦~

10/02 17:51, , 24F
如果是小偷送的更扯,小偷送贓物給人不就馬上被發現?
10/02 17:51, 24F

10/02 17:52, , 25F
更扯是被偷半個小時就有訊號 怎麼跟警方解釋是人家送的
10/02 17:52, 25F
所以才說這件事情真的很扯 比扯鈴還扯 發生在台灣人身上就有點麻煩了 更何況是在台灣的外國人 =_= ※ 編輯: sunapple0725 來自: 203.67.47.55 (10/02 17:56)

10/02 17:54, , 26F
waaijp777我比較想跟你說別在以釣到夜店日本妹自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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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意思笑人家 自己先去醫院檢查比較實在 表兄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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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7:57, , 28F
我是覺得有人沒講實話啦 很沒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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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7:57, , 29F
逃回日本應該是可以的,只是以後可能沒辦法入台灣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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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7:58, , 30F
這個案子可疑的地方有點太多了....上課不可能只有一個人吧
10/02 17:58, 30F
還有 151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10/03 17:05, , 182F
就是因為我資質駑鈍 就請你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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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05, , 183F
不行 不能指名道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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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14, , 184F
怪了 我們看的是同個版嗎? 沒有其他人寫的那麼偏頗+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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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16, , 185F
百吻計畫沒有喇舌==而且作者也有徵求別人同意,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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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17, , 186F
項作者希望留下回憶的方式,但777是不斷地陶醉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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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17, , 187F
很罩日本妹的世界裡,動不動就說我覺得那個日本妹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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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17, , 188F
我對我有意思,然後回跟本文無相關的文章才被噓,要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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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18, , 189F
航麻煩邏輯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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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18, , 190F
噗 嘴對嘴有沒有喇只有兩個人知道呀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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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19, , 191F
不過要講邏輯前 我想你還是回頭重看我講的東西
10/03 17:19, 191F

10/03 17:20, , 192F
為啥有人的邏輯只有二分法勒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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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1, , 193F
反反W等於護航嘛 XD 這邏輯真夠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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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4, , 194F
重點不是偏頗或露骨啦 XD 打著反W的道德大旗結果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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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4, , 195F
作一樣的事 這才是重點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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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5, , 196F
一樣是指哪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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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6, , 197F
啊W最常作的不就是亂入加剖析嘛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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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7, , 198F
一樣帶著日本妹亂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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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7, , 199F
(剖析準不準是另外的問題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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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不該問我 你自己早有心証不是嘛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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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象中只有帶著日本妹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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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8, , 202F
這不是w的文,也不是討論w的文,既然大家意見都那麼多,何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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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9, , 203F
可能是w太HIGH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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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9, , 204F
開新文章,原po是來求幫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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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就對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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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29, , 206F
對啊 原PO很可憐 w亂入 然後這篇就離題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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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問題誇張荒謬化一向是我的強項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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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33, , 208F
原PO真對不起 一整個離題 補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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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7:53, , 209F
m大請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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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8:01, , 210F
原PO要不要刪一下關於777的推文,真抱歉,誰叫有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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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8:01, , 211F
護航~希望你家的事情可以早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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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18:12, , 212F
"讓問題誇張荒謬化是我的強項"這值得渲染嗎,根本就來亂
10/03 18:12, 212F

10/03 18:13, , 213F
樓上他可能以為自己是沈玉琳XD
10/03 18:13, 213F

10/03 20:14, , 214F
我覺得 畢竟是你老公的弟弟的感情問題 用不著干涉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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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0:15, , 215F
既然你婆婆跟你老公的弟弟都不在意的話 你也不用那麼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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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0:16, , 216F
心 不過還是要小心不要讓你家人陷入麻煩 @@: 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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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23:22, , 217F
好奇怪的日本人= =要小心阿
10/03 23:22, 217F
推文離題離很大 @@" 不過我就不刪推文了 不然後續的文章會不曉得 前面到底在吵什麼XD 謝謝ch板友的建議 也正是因為我婆婆和當事人 都不在意 似乎也沒有想那麼多(身陷情海的人甜蜜都來不及了 不會想到暗黑的部分去) 所以 我目前就是以旁觀者的身分來看這件事與日本妹 當然 就如同ch板友說的 最必須注意的是 不要讓家人因此捲入麻煩 謝謝大家的建議與推論 若有後續消息再上來po文告訴大家:) ※ 編輯: sunapple0725 來自: 139.175.244.227 (10/04 13:50) ※ 編輯: sunapple0725 來自: 139.175.244.227 (10/04 13:55)

10/05 09:37, , 218F
我只能說在開檢查庭之前先送出去..不過以後也進步來台灣
10/05 09:37, 218F

05/08 22:16, , 219F
好奇怪啊……如果是我不會收下的。
05/08 22:16, 219F

05/08 22:23, , 220F
朋友偷手機→日本妹收手機→大賣場這段時間只有半小時
05/08 22:23, 220F
文章代碼(AID): #1AnRj0Ze (JP_Cus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