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X泰電線電纜工作

看板JOB-Hunting作者 (翻譯服務(需要者站內信))時間5年前 (2019/06/13 10:5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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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前輩與未來可能即將工作的後輩大家好,以下內容是分享 在這間"上市上櫃"公司海外越南廠工作3個多月的經驗與遭遇, 希望對大家會有所幫助: "最下面的PS內容絕對要看!!" 應徵職務:越南國外業務 工作時間:108年2月25日-108年6月2日(當天被公司以口頭無預警開除) 這間公司總公司在台北(只是辦公室),位於中壢是工廠廠區,在2/25開始 在中壢接受新人訓練(開發單位),因在面試時面試主管有提到進來工作後 要學會key-in ERP系統設計卡(就是所謂的bom表),所以我從第一天進公司 工作就開始學設計卡與一些產品知識,原本一般應徵到海外工作的業務工作 都會有3個月新人訓練期,至少也會有1個月,結果我在台灣受訓才3天就被調到 越南了. 越南工作歷程: 在我到這間公司的越南公司後,工作約莫一星期的時間,看到讓我這輩子永遠忘不了 的畫面,竟然其中有個副理他一個人要負責業務/總務/人事/採購的事情,真的是(開天眼) 了!!這是一間上市上櫃公司的組織架構所會有的管理制度嗎?想當然爾,一個人是超人 也不可能把這些單位的事情都做好,結果,就是每天被主管叫來叫去,每天被主管罵了... 至於我,來到這邊,當時下面有一個越南下屬(也是新人),我要想辦法用在台灣3天所學到 的專業知識來教我的下屬,但我是第一次到越南,一句話越南話也不會說,又要想辦法教 會她,幸好,我英文還不錯,我就把所有須學的專業知識與ERP系統該了解的過程用英文 寫出來,再用GOOGLE一句一句翻譯成越南語(英翻越準度較高),經過3天後,幸好她也學會了! 我可以說,一直到我被公司無預警開除之前,每天都是認真掌握下屬工作狀態與盡全力解決 下屬所有工作的問題,想不透公司為何會用無預警開除我的手段對我,如果有那就是以下 協助業務處理出貨的問題了,請繼續看下去: 協助業務處理出貨: 在我要開始描述事情始末前,我要先說,雖然我是應徵這間公司國外業務工作,但 從我來越南工作第一天到被開除的期間,幾乎沒有碰觸過業務的事情...都是負責 設計與生管的工作. 這件協助業務處理出貨的事情是發生在5月中旬,我記得很清楚因為當時負責業務的課長 請假,負責出貨的人因家裡臨時有事,所以跟我們當時在越南支援的副總告知,而副總請我 生管單位的人協助幫忙出貨(世界上有一間公司搞到業務部門都沒人要生管來出貨的事情?!) 令人生氣的事情來了,副總要我們協助業務出貨,而當天客戶是拿著現金來公司取貨,但 我下屬反映系統有問題,不能出貨,所以我想辦法連絡台灣MIS從遠端協助,後來在MIS協助下 成功順利出貨了,而出貨當天這位副總剛好要回台灣,後來出好貨跟這位副總報告,他竟然跟 我說,這間客人之前有欠我司100億越盾貨款,公司系統有鎖,為何不先問就貿然出貨,公司 要用這次要出貨的貨品(約莫200多萬越盾)來卡客戶,說實在的,當時真的是不知道原來系統 有問題不能出貨是公司故意設定的,但是針對這件事情有以下問題: 1.如果此客戶有欠我司100億貨款,為何還打送貨單安排出貨流程? 2.公司系統針對此客戶有做管制,為何業務單位還打送貨單,並告知副總 而副總又請我單位人員協助處理?這是什麼鬼邏輯!? 2.能讓客戶欠這麼大鉅額貨款,難道業務單位主管沒責任? 3.業務單位有做一個表單名列前幾大欠款客戶,並予以告知,讓相關單位知道嗎? 後來我在LINE群組詢問以上問題,主管卻一直說我為何不問,卻不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請問你們當主管與領導的是什麼心態? 後來,最為荒謬與人神共憤的事情來了,在海外工作,大家都知道滿3個月後會有10天返台假, 在6/2我準備返台休假前夕,我已經把休假期間相關工作事項交代與請假流程,並已給最高主 管簽核同意此返台申請(6/1請假卡已給最高主管簽核同意),也確認往反機票,但該司於6/2無預警以口頭方式將我解雇,而且 這天是星期日,並非於上班期間依照解雇員工的正常流程方式處理,也沒有提前10日預告, 更沒有予以提供非自願離職單;想請問6/1你們簽核我的請假卡,6/2在口頭把我開除,你們 是在玩我嗎?!試問如果你們真的要我只做到6/2要我離開,那為何6/1簽合同意我返台休息?! 從這件事情,就知道你們做事邏輯有嚴重問題與無心好好對待與栽培員工,那你們會期待 員工如何對你們呢?人是互相的,不要以為你們是資方,就認為員工來來去去沒關係,反正 沒有員工再找就有!! 況且是在海外工作,該司無預警以口頭方式解雇員工的做法令我萬分無法苟同與原 諒,該司為上市櫃公司竟會以如此惡劣方式來對待員工,該司將台灣勞基法與勞工相關權 益視為無存?基於以上關於該司無預警解雇員工的陳述,本人將對該司提出以下應履行之 義務並與勞工局提出相關惡劣事由並予以檢舉告發,若有必要,不惜以法律方式來討回應 有的權利與保障! 本人訴求該司應履行之義務: 1.無事先提前10天預預告而解雇之行為,需支付10天之薪資 2.資遣費,已在該司工作滿3個月,需依照比例給予資遣費 3.原本尚未被無預警解雇時,6/3~6/12期間是本人既有返台假,但已被無預警解雇,須予以補償 4.該司應予以提供非自願離職單 5.該司提供當初所與本人簽訂之合同 6.心理與精神受創方面的賠償 PS:如果在海外工作業主以口頭無預警解雇,並無依照正常離職手續,也沒有給 非自願離職單或離職單,而且有做滿3個月剛好要返台休假,請注意,一定要在 返台休假期間去勞工局辦理勞資調解,這樣有留下紀錄證據,業主就不能以無故 曠職超過3日把你解雇;不然就是要回原本在台灣的公司打卡,因為這時候勞雇關係並還沒 解除,你有回台灣的公司打卡,雇主就無法以你無故曠職而真正把你名正言順的解僱了!! 另外,有一個叫謀職假的,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去查查,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心得:在這間公司工作3個多月真的學了許多越南語,也交了許多越南的好朋友, 也真正了解越南真的是未來東南亞地區不可小看的國家,我還是會繼續找去越南 的工作,每天學越南語!! 在勞資糾紛方面,我想告訴大家,不要因為麻煩而讓自己的權益白白失去了,法律 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67.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Hunting/M.1560394422.A.304.html

06/13 11:11, 5年前 , 1F
PO SALARY板吧,這裡是求職貼履歷用的
06/13 11:11, 1F

06/15 19:10, 5年前 , 2F
蠻瞭解規則的你怎不去勞保局申訴
06/15 19:1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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