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不能請特休,還被記曠職?

看板JOB-Hunting作者 (阿豪)時間6年前 (2018/03/08 05:39), 6年前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2/13(三)原本要上班 然後調休到2/11(日) 所以基本上2/11算平日 我的同事說 他2/11沒來上班 基本上可以用特休補 可是可是。。。公司說,不能!不能! 年後2/20(二)上班,然後2/24,25沒有休息,基本上算假日 可是公司說,2/11沒上班,要用24-25一天補, 很好,他也沒來,然後公司記曠職(16小時)2天欸? 本人2/10-11有事情也沒去加班 也被通知2/11不能用特休補 也是用2/24-25補回來的 因為假日沒強迫加班,且公司把權責放在現場領班上,基本上跟現場領班說一下,就可以 休 ps:特休=8小時 問題來了。。 (1)調平日班到假日上,為何不能請特休? 結果搞到用2/25(日)補,等於那天就不算假日的薪水 (2)10號11號(六日)公司都算平常班? 為什麼被記2天曠職?(16小時) 然後這樣記曠職扣錢,有沒有違法勞基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63.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Hunting/M.1520458772.A.A9C.html

03/09 00:32, 6年前 , 1F
特休要事先告知,事後講不太恰當
03/09 00:32, 1F
2/9當天才知道有調班,知道的時候已經來不及請了,那兩天個人也有事情不能加班,而 且本來六日跟領班說一聲就好。。到最後變成那兩天都算平日,而且還不能請特休。。 ※ 編輯: hunng5 (39.8.67.113), 03/09/2018 03:22:57

03/15 17:23, 6年前 , 2F
是有違反,但是才這樣,金額很小,要是這
03/15 17:23, 2F

03/15 17:24, 6年前 , 3F
樣就提報勞檢,恐怕會有暗著來的後續效應
03/15 17:24, 3F

03/15 17:25, 6年前 , 4F
好的公司不會鑽法律漏洞省這種該給錢,後面
03/15 17:25, 4F

03/15 17:26, 6年前 , 5F
要怎樣,你就要自己考慮考慮
03/15 17:26,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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