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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JOB-Hunting作者 (手心的薔薇)時間10年前 (2015/05/07 10:0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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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投遞104銀行而到了這家公司上班 老闆跟老闆娘是ㄧ對夫妻 我應徵的是業務工作 底薪才26k,其實是不高 但因為想說交通方便,老闆多次致電我才決定到公司上班 ㄧ開始,講的很好聽,說不懂沒有關係 培養ㄧ個業務要花半年到ㄧ年的時間,不會給我壓力,也說拜訪客戶,會帶我去,教我怎 麼跟客戶解決應對客戶的常問的問題。 結果,當我做了14天,開始說,怎麼都沒有人跟我買,結果我約訪到客戶也是我自己去 ,並沒有帶我,較我怎麼跟客戶說商品,只說有問題就說『我在回電給您』,這樣不符合 他們要的條件,昨天是發薪日,更扯!!! ㄧ直以來,他們都沒主動告知我說公司要用哪家銀行,直到我前天才主動詢問才告知我說 是某家商銀。 因我本身在10年前已開過戶頭,但因10幾年沒有使用,存摺與提款卡早已不見,加上 3年前我更換姓名,正常都知道,換名字ㄧ定要申請戶籍謄本在到原開戶銀行辦理,所以 我昨天就告知老闆娘我開不了戶頭。 當下,她告知我,那就領現金吧!我覺得也可行,於是答應她。 昨天5/5下班前,他拿了信封袋給我,說這是薪水,我當下沒有點清((其實這是我的疏 失)),爾後我今天5/6下午才準備要去銀行的存款機存款ㄧ打開信封赫然發現足足少了 ㄧ萬元,當下我還以為我看錯,就把明細表印出來,回到公司詢問老闆娘,他說他不可能 發生這樣的事,還說他有『監視器』。 我說,那麻煩妳看ㄧ下監視器,當下她立刻打電話給老闆,跟她討論的結果就是要我離職 ,我說,你們不是說要調監視器嗎?她說,這個是死角,錄不到,請我寫離職申請書,我 說這不是我自願要離開,麻煩請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不然法院見,當下才肯付清我的薪 資,然後我要留正本與公司章,行為很惡劣,而且講話非常不客氣,態度其差無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251.1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Hunting/M.1430964188.A.CCB.html

05/08 14:17, , 1F
建議要尋求管道,索取薪資,別摸摸鼻子
05/08 14:17, 1F

05/08 14:17, , 2F
算了
05/08 14:17, 2F

05/08 17:31, , 3F
公司名稱有對嗎? 找不到這一家公司耶
05/08 17:31, 3F
文章代碼(AID): #1LIiVSpB (JOB-H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