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請問工作後發現與原先談好的有落差怎麼

看板JOB-Hunting作者 (Wendy)時間9年前 (2014/08/02 11:15),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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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蛇當初太急著要求穩定的工作,一頭栽進醫院做行政, 1. 當初面試很仔細問清楚是不是正式缺、福利、工作內容等...沒有正式offer, 只有口頭通知,沒有加班費,颱風天一定要到,颱風天上班沒double薪, 假日輪班, 2. 報到當天醫院叫我們簽自願加/輪班同意書, 3 .回到工作部門後要請主管提供工作說明書,敘明職稱、工作內容, 4. 後來問其他部門朋友後,其他部門是有加班費的,但主管盡量不讓員工加班, 颱風天若主管同意可不到, 重點來了,當下拿到工作說明書後,我才發現職稱和實際要工作的部門名稱完全不一樣 (甚至更低階), 也就是說實際上我要做 A部門的東西,但也要做 B部門的東西, 但大部分還是集中在當初面試應徵的 A部門, 但這是面試時我沒想到的,面試主管也沒主動提出, 嚴重感覺被陰了, 但我還是忍了快 1個月,現在想了很多,認為掛的部門根本不夠專業, 深怕會影響未來的年資、或轉職問題,請問在這情況下可否提供具體建議給魯蛇, 這是我第一份工作,實在覺得很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12.12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JOB-Hunting/M.1406949355.A.3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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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部分不管你怎麼簽,有加班就是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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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沒給他就是違法,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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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合約,只要抵觸勞基法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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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部分應該是雇主跟員工可以用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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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約的,但還是一天不能超過八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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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就是要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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