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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國宅能否變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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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自台北市政府網頁).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已經承購本市國民住宅之市民,如需辦理出售等事宜,. 需依國民住宅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於居住滿一年後,向該局提出申請同意後,. 使得轉售或讓售。該局亦表示:承購國宅後,如有違反國民住宅條例第二十一條轉售、. 轉租規定者,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得收回該住宅及基
(還有11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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