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室內裝修許可證問題

看板Interior作者時間4年前 (2019/10/14 11:11), 4年前編輯推噓10(10047)
留言57則, 10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小弟在台北市有間四樓公寓要翻新,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因為問了每個設計師與台北政府每個說法都不一樣 現有格局四房兩衛 改為三房兩衛(兩房與廁所格局不動) 既有違件(前後陽台外推,天井加蓋) 因為我查過六樓以下可不用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設計師與建築師回覆: 因為有既存違建部份,最好申請施工許可,可拍照存證, 陽台跟天井標示的位置不能設計成廁所、廚房與主要逃生動線,未來若有條文要 恢復原始照格局比較不會有爭議!? 建管處回覆: 無新增廁所與隔間牆變多,不動樑柱,可不需申請! 違建部份不歸他們管 違建查報隊回覆: 前陽台與客廳之間的8寸牆仍在,陽台可加窗,後陽台外推需證明不是 新增違建,天井陽台部份不得為廚房或逃生動線指針對營業用場所,一般住宅不在此限 整個詢問下來~我真的有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嗎?? 翻新廁所位置不動, 四房隔間改三房,既有違件跟室內裝修許可證的必要性有多大的關聯在?? 還是花個六萬辦一辦保心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8.53.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terior/M.1571022712.A.D0F.html

10/14 12:04, 4年前 , 1F
關連就是你非辦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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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2:50, 4年前 , 2F
我問了建管處..應該不用辦.. 是什麼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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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動到既存違建變「新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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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建跟裝修許可並沒有關聯,可是都講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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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裝修既存違建跟新違建也不一樣...你可以打電話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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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層以下:分間牆變更和裝修天花板都需要送室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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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建議您要辦,是基於違建的權責問題,表示裝修前這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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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就已經存在了,雖然未來也是你要去負責,但總比未來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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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舉發沒辦法佐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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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5:13, 4年前 , 10F
非辦不可的原因是妳會少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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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辦了可以少很多麻煩,因為建管處也是回我,被檢舉也是來現場對照原始竣工圖 與現況格局差異,如果原本有四個隔間房,現況隔間不可大於四個,地板天花板可不用 申請,如果有違建部份,他們也不會看,會轉給違建查報隊來處理,違建查報部份就是 要想辦法佐證是既存違建,就不會有事。 意思是申請裝修許可就是 = 既存違建的佐證!? 沒有其他方法!? 光申請裝修許多基本都要6萬... 真的也不是一筆小錢,真的只能花錢消災了...Orz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4/2019 15:34:17

10/14 15:44, 4年前 , 11F
現狀如果跟峻工圖不符,有可能會被要求先回復後再室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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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的老屋原始竣工圖不知道會跟現況差多少了,如果不符在我申請許可時就會被 打槍了!?

10/14 15:45, 4年前 , 12F
申請裝修不等於佐證違建,只是剛好你有既存違建,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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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做這個動作。不然依版大的狀況是不包含在裝修法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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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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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只是不了解申請裝修不等於佐證違建? 可是又為什麼要建議去做這個動作!? 因為申請許可跟既有違件就是兩件事,設計師或是建築師都混在一起說,說實在就是 買個保險!?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4/2019 15: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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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搜我的文章,回覆四樓那篇,既有違建如果是緩拆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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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主動申請不會叫你拆,沒申請被查到的話就要恢復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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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狀態,然後申請還有一個好處,先篩選一次承接的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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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解說,所以並沒有像違建查報隊說的那麼簡單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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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s大,若是新成屋的裝修申請當然沒有違建議題,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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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說申請室裝不等於佐證違建。是就你的狀況才建議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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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因爲這可借此說明這違建不是你造成的。(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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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的看法是,為了鼓勵民眾依法申請室裝審查,不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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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只是依規定恢復使照狀態,而是讓人維持現況使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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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跟更新,除非現況是嚴重違規或是影響公共安全,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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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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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室裝審查的申請,可以自己跑,調圖跟一些文件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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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繳給政府的費用沒有那麼多(其他的費用想像成代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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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了),只是很麻煩,流程跟法規不熟,光是前面文件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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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就暈頭轉向了,當然如果有時間又有興趣,可以自己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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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0:44, 4年前 , 32F
感謝回覆,第一次買老屋要翻新,想不到遇到這麼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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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只能說用錢能解決的就不是問題了..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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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8:12, 4年前 , 34F
或許是傳遞上有所誤會,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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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明示過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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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傳遞上有所問題,查報隊應該不會說陽台可加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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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陽台女兒牆無加窗不可在本次新裝修加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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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有加窗可不可換新?目前只能說很看個案,因台北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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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與建築師公會至今沒有共識與書面決議(新北市則在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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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中,一位建管處股長於建築師提問中明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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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 真的連市政府每個人說法都不同,我昨天還打電話到建管處與違建查報隊詢問 回覆給我說 陽台與客廳之間的八寸牆沒打掉,就不算陽台外推,陽台可加窗是ok的 所有電話也都有錄音檔存留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5/2019 09:15:12

10/15 09:22, 4年前 , 41F
陽台外推是一種違建,陽台女兒牆加窗也是一種違建,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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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陽台外推違建勢必會伴隨女兒牆加窗違建一起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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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說法不一是經常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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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經常是法令看法與解釋與理解多方角度錯綜造成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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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加窗只限95年前使照建築物OK 之後是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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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重點就是在於要如何提出佐證!既有的違建是在那時之前就有的!? 申請裝修許可也只能佐證在我裝修前就有,不能代表是84年或95年以前,變成很多模糊 空間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5/2019 1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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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目前就是以使照年份來看跟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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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95年以前使照的,現在若無違建,比如說陽台沒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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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牆沒加窗,也不能利用本次裝修外推或加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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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2:42, 4年前 , 50F
否則會以新違建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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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過了我的物件使照是67年一手屋到現在....現在就是前後陽台都有加窗, 前陽台與客廳之間八寸牆還在,也有落地窗,天井加蓋..所以應該是沒事~!!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5/2019 16:25:26

10/15 16:27, 4年前 , 51F
我家新北市,當時也被管委要求不然不准施工,基於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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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睦鄰新住民不想被針對,以及其他住戶的安全性,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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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錢還是必須要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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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是40年公寓沒管委會問題,不過該辦還是會辦,施工前該送禮問候鄰居 也是必須的 ※ 編輯: sam20030913 (61.218.53.138 臺灣), 10/15/2019 17: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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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怕就申請...建築師跟裡面的人都馬有交情...透過他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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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些...自己處理政府單位的人都馬隨口講講各說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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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08:28, 4年前 , 56F
跟他們解釋很難通的 就你拆你就要拆 除非你很有把握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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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08:28, 4年前 , 57F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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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e-TuqF (Interi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