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設計師叫我們簽的合約書有那些需注意的嗎?
大家好,最近我父母要請設計師裝潢新家
但因為對設計領域不懂
想請問大家設計師叫我們簽的合約書有那些需注意的嗎?
麻煩各位了,謝謝!
以下為合約書內容
室內設計委任合約書
合約編號
中華名國 年 月 日
立合約書人 (以下簡稱甲乙方)茲因乙方承攬甲方委託之設計案件
雙方同意訂立本合約書條款如下
一、標的物基本資料
設計名稱: 工程地點:
項目 設計類別 說明 單位 數量 複價 備註
1 坪 權狀面積
2 坪
設計費:新台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NT
監工費:新台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NT
總計 :新台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NT
*計費方式如附表(如設計費計費標準)所示
*甲方須出示面積之相關文件,以立合約作業
二、設計作業流程
1.配合建商之工程進度,丈量實際尺寸
2.重新放樣後繪製平面配置圖,並編列預算書
3.待甲方確認工程價款及內容後,繪製施工詳圖並製作建材表板
三、設計義務
1.基本設計:即1/100或1/50或1/30之平面配置圖
2.實施設計:即細部1/50或1/30或1/20立面施工圖
(包括1/10剖斷面圖及1/1~1/5之大樣圖)
3.透視圖或示意圖或3ds虛擬實境,室內各區間兩張
4.編列工程預算書&製作建材表板
5.圖紙張費用除基本兩套外,若因其他須要每張計費A1:20元、A2:15元、A3:5元
乙方有權保存原稿
四、設計繪圖期限
1.啟稿日期:乙方應於簽訂合約日起,七日內測量現場啟稿。
2.完稿日期:除天災地變、停電等人力所不能抗拒之因素外,
應於 年 月 日交稿
3.因故延期:如因繪圖期限內有變更設計或第二條之原因,
以致影想完稿日期時始可延長期限
4.無故延期:甲方應主動配合乙方研討設計內容及選定建材,
若甲方無故拖延則完稿日期依拖延時間期限順延,
若乙方無故拖延完稿日期,願付甲方每日以總設計費1%
賠償損失。
五、完稿驗收:設計圖全部完成時,經甲方向乙方收取圖稿兩份,若發現
圖面不詳或失誤之處,乙方須立即修補完整。甲方則應於七日內驗收,
超過七日視同驗收完成,甲方即應付清尾款予乙方。
否則自第八日起甲方願付乙方每日以總設計費1%賠償損失。
若於中途毀約,乙方有權沒收訂金充作違約罰金,
並賠償已完成部分的相關損失。
六、設計變更及追加:甲方若於乙方進行繪製圖面之中途更改設計,
而變更部分是不同空間屬性或功能之圖面,
則甲方須支付乙方變更設計費,費用每張A1:$10,000元
、A2:$5000元、A3:$2500元、3ds虛擬實境:6000元整
,若為追加亦適用此費率。
七、監工計費標準
1.甲方交由乙方發包施工,則依總工程施工造價6%為準
2.甲方自行發包施工則,乙方只負監工之責,則依預算書所列之15%
支付乙方
八、監工職責:
1.流程:a依施工圖面,工程預算書及建材表,發包施工
b施工進場前,應配合建商交屋予業主,並驗收工地無誤後,
方可接收工地
c倘於建商尚未交屋驗收及原建物缺失為釐清之前,因
業主之需要,要求乙方於交屋前進場施作,
則日後發現該建物聯結之相關缺失,不可歸咎於乙方
d若該案為成屋或中古屋則須清空點交,
但所有施工後才發現的隱藏缺失(不可歸咎於乙方),
乙方應立即通報予甲方,待問題釐清後,工程再繼續進行
,且完工期限得以順延
2.由甲方所委任乙方之設計人員負責依圖監造及配調色彩,
搭配建材,施工途中甲方若有局部變更,須提前3日知會乙方,
且由乙方補繪圖面(如第六條所示)。
但拆改部分之費用則由甲方負擔
3.監工者需確實督導按圖施工,而是該戶屋況而容許1%~5%
之工程誤差存在,但不能影響原有功能。
九、施工期限:若為甲方發包施工,須與乙方協定完工日期,
除天災地變、停電等人力所不能抗拒者外,
應於 年 月 日完工驗收
十、完工驗收:完工後乙方通知甲方於七日內驗收,超過七日無故未到
,視同驗收完成,甲方即應付清尾款予乙方,否則自第八日起
甲方願付乙方每日以總監工費1%賠償損失,若為乙方無故延宕
亦比照相同條件賠償與甲方。
十一、合約時效:本合約書自簽訂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時乙方有權拍攝
竣工照存證以示負責。
十二、甲、乙雙方如有爭訟時均同意以台中地方法院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三、本合約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付款方式:
1.設計費付款方式:合約訂定之日,甲方預付總設計費款之百分之五十
予乙方(7日以上未繳納者視同違約),並於完稿驗收交圖時付清尾款
。(包括變更設計圖面等追加費用)
2.監工付款方式:於工程開工時,付總監工費之百分之五十予乙方,
(7日以上未繳納者視同違約),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後,
甲方即付清尾款予乙方,手續即告完結。
*本合約金額不含稅,發票外加5%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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