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這種狀況可以跟家人分開投保健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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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保險對象:指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二、 眷屬:. (一) 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 (二) 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且無職業者。. (三) 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滿二十歲且無職業,或年滿二十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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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沒什麼概念 也不知道用啥關鍵字查 請有經驗的人指點一下. 我是文字工作者 之前為了迴避補充保費而加入藝文公會的勞健保. 但後來到區公所辦理退保才知道原來之前家人把我推為主保人. 作業人員要我在退表申請表上填家人姓名&身分證一同辦理退保. 並要我盡快幫家人把健保一起轉到藝文工會去(家人目前都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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