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颱風困海外一天只賠2,000元?旅遊不便險惹議 金管會出手

看板Insurance作者 (我愛舔)時間1天前 (2026/07/16 18:4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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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閱讀完 請用 ctrl 加 y----------------------------- 出處連結: 颱風困海外一天只賠2,000元?旅遊不便險惹議 金管會出手 2026-07-14 21:22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民眾因颱風被迫滯留海外,無法提供「住宿預繳證明」,交通及住宿費每日最多僅賠 2,000元惹爭議。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影 旅遊不便險新制惹議。民眾因颱風被迫滯留海外,無法提供「住宿預繳證明」,依規定, 交通及住宿費每日最多僅賠2,000元,根本不敷使用;金管會已要求產險公會訂定統一理 賠原則,疑義應朝有利保戶方向解釋。 爭議關鍵是,保戶原本預計當天返台,本來就不會預訂海外住宿;但航班臨時取消後,被 迫多住一至兩晚,實際增加住宿及交通支出,卻因無法提出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只能 適用每日2,000元上限。 現行海外旅行不便險中,「旅程更改」採實支實付。保戶若因戰爭、天災等因素更改行程 ,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費用,可扣除旅館、交通業者或旅行社退款後申請理賠。 依現行條款,若能提出「原預定」交通或住宿費用證明,最高給付金額可在原費用基礎上 增加20%;若無法提出原預繳費用或退款證明,交通及住宿費合計每日僅以2,000元為限。 問題在於,返國日本來就沒有住宿費,並非保戶未保存單據,而是根本不存在原預繳住宿 費。 以「原費用」作為理賠基準,反而讓真正因天災臨時滯留的旅客,難以獲得足額補償。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旅程更改保險屬損害填補概念,原則上依實際增加支出計算。 針對條款適用疑義,金管會已責成產險公會研議統一理賠原則,供各產險公司遵循。 依《保險法》第54條,保險契約解釋應探求當事人真意,不得拘泥文字;如有疑義,應採 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9627806 想法評論: 日賠2000 或是 加20% 根本沒有保不便險的意義吧 很早買的 搶到便宜的 很多天災都超過20% 了吧 joeman 跟 peggy 的機票取消案例就多花超多錢了 不知道最後可以賠多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23.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784198903.A.8C8.html

07/17 07:27, 21小時前 , 1F
以後保國外的旅平險吧
07/17 07:27, 1F

07/17 14:04, 15小時前 , 2F
航空公司不是會包住嗎?之前就遇過
07/17 14:04, 2F

07/17 23:37, 5小時前 , 3F
廉航沒在管的
07/17 23:3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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