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COVID-19輕症3/20起不列法定傳染病

看板Insurance作者 (永遠有多遠)時間2年前 (2023/03/10 14:52), 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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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連結:https://reurl.cc/5M1v0R 國內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平穩, 確診輕症者免隔離「0+N」政策將自3月20日上路。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天說,屆時輕症確診者就不是第5類法定傳染病; 符合臨床及檢驗條件者,通報後才屬於法定傳染病。 羅一鈞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病例定義部分,外界對於接下來到底怎樣的情形才屬於法 定傳染病有些誤解,3月20日起,輕症就不是第5類法定傳染病,符合臨床及檢驗條件者, 通報後才屬於法定傳染病。臨床條件包括發燒(≧38°C)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 內,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 羅一鈞說,家用快篩陽性或是家用PCR陽性,將會從檢驗條件移除,住院病患若家用快篩 陽性,也不屬於通報對象。 羅一鈞指出,要符合肺炎需氧氣或其他併發症,同時要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才 會列為需要通報的對象,通報之後就按照目前規定,入住負壓隔離專責病房,隔離進行治 療 想法評論:最後10天,防疫險,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7.125.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78431163.A.A20.html

03/10 16:16, 2年前 , 1F
該弄的都弄完了…. 快篩陽=確診就是笑話
03/10 16:16, 1F

03/10 16:18, 2年前 , 2F
符合臨床及檢驗條件者,通報後才屬於?順便保險?
03/10 16:18, 2F

03/10 16:18, 2年前 , 3F
(≧38°C)或 很簡單耶!
03/10 16:18, 3F

03/10 16:19, 2年前 , 4F
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日(含)內住院!好喔!?
03/10 16:19, 4F

03/10 17:02, 2年前 , 5F
發燒〉38度住院或急診待床就可以通報,不知道會不會有人
03/10 17:02, 5F

03/10 17:02, 2年前 , 6F
為了領保險只發燒卻硬要住院一天……38度的門檻有點低
03/10 17:02, 6F

03/10 17:04, 2年前 , 7F
看錯斷句 原來還要有症狀才算通報條件
03/10 17:04, 7F

03/10 21:43, 2年前 , 8F
重點不是發燒那句,是要出現肺炎或是需要氧氣治療那句
03/10 21:43, 8F

03/10 21:44, 2年前 , 9F
也就是無症狀或輕症不再是法傳,中重症以上才是法傳
03/10 21:44, 9F

03/11 10:14, 2年前 , 10F
重症傳染力比較高?
03/11 10:14, 10F

03/11 12:39, 2年前 , 11F
跟傳染力沒關係了,就像流感併重症才需通報法傳系統一樣
03/11 12:39, 11F

03/11 12:39, 2年前 , 12F
道理,一般A流是不需要通報
03/11 12:39,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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