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引用的都是現場人員說法,不一定代表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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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剛好板上有很多人隔離確診分開送件的,都只有一個案號,所以分享一下經驗。
背景:
朋友在4月初疫情還沒爆發前就被居家隔離,
當時就有郵寄和泰理賠成功,
(話說當時好像不到一週就下來了XD)
6月初因為確診,因此在6/17寄出理賠。
一直到昨天為止,無簡訊也無案號,客服也很難打,所以朋友託我幫他親送理賠和泰順便
了解狀況。
以下是轉述現場人員說法:
「同一事故人,若分開送件,後面案子進來建檔的時候,若發現有送過,會先挑出來送去
做
人工核對,為的是避免有保戶不耐久候,同一事故重複送件。」
後來現場人員從我帶的掛號信追蹤條,確認當時文件有收到無誤,所以就在本次送件的申
請書蓋上6/22實際收件的日期,表示會以當日為收件基準日,並請我拍照存證。
以上,若板上有人也有同樣情況的,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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