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該先申請確診的部份嗎
最近因為家人確診的因素,所以我也變成密切接觸者而隔離。
但在隔離的過程中,我因為出現了症狀,快篩陽再去PCR後也確診了。
時序大概如下(以健保快易通上的PCR陽性日)
+------------+------------+--------
5/1 5/4 5/6
家人1確診 家人2確診 我確診
由於都是同住家人,所以從5/1開始我跟家人2都是屬於3+4,
而5/4由於家人2確診,所以我又開始第2輪的3+4,
直到5/6我也確診,開始新的10+7。
目前我只收到5/6確診的電子確診隔離通知單(簡訊)
但是前面的二次3+4隔離通知單尚未收到(衛生所的電話永遠撥不通)
目前手邊有承保新安東京666還有和泰等防疫險,
目前打算先就確診的部份申請理賠,
後續隔離的部份等拿到3+4的居隔單再做申請
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遇到困難(在之後申請3+4隔離補償時)
依目前每天確診數如此大量的狀況下,區公所/衛生所的人力應該也是吃不消。
想說等緩一點(2年內)還有機會去補發紙本的隔離書。
by the way, 我覺得有一個狀況很怪,
昨天我的同住家人3(一直陪我們3+4,而本身無確診)有收到第1段的隔離通知了
但我仍是沒有收到1段的3+4,這看起來應該像是系統上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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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38.1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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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mmylee (114.44.38.13 臺灣), 05/14/2022 08: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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