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建議以戶口名簿+數位證明取代居隔通知書

看板Insurance作者 (悠)時間2年前 (2022/05/12 20:45), 2年前編輯推噓17(17049)
留言66則, 14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很高興看到產險業同意數位證明取代診斷書 但這只解決確診理賠的部分 希望大家也能多 建議政府或群組 希望數位證明加實質同住家人的戶口名簿 可以取代居隔通知書,這樣也 能取代居隔通知書的問題: 理由: 如果同戶口但不同住者 當然不能以此方式 否則自負法律責任 然而有許多人確實與同戶籍 者同住 在填簡訊回報時 也匡列同戶籍家人 衛生局根本無人力查核 也是照發同戶籍 家人。若能以率先感染家人的數位證明 加上戶口名簿影本取代居隔通知 衛生單位能節省 大量人力發放未與同戶籍家人同住的受隔離者 希望大家多多反映 理賠能更迅速 也節省政府與醫療量能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59.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52359558.A.8DB.html

05/12 20:56, 2年前 , 1F
不是很理解戶口名簿能證明什麼?如果還是需要依靠系統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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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不同戶籍同住的隔離通知,那同戶籍的也一起發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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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確切的數字能佐證同戶籍同住的人數多,那搞這招不是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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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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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家庭是同住同戶籍 我家就是 簡訊來也是這樣寫 如果金管會能遊說產險公司接受 沒有人也沒有系統需要開我家的居隔書 工就省下來了。其他情形就照現在做法即可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2/2022 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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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接受吧!很多人不住戶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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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不代表同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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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人住在一起都同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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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地方戶籍有補助可以領 居住地跟戶籍地 八竿子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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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著...這種方式只能說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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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這個方案連金管會都開不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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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一個確診 遷戶籍就可以領居隔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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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戶籍不一定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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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戶籍是很好抓啦 比對確診日 和入籍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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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式本就不是給同戶籍不同住的人用的 這是同戶籍同住的人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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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本質還是在同戶籍與同住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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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遷戶籍 再報快篩陽性 一樣有漏洞可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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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2/2022 21:23:21 戶籍至少是一個佐證 其他自己填的 衛生局目前真的有實質審查嗎 或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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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你都知道他是同住,就不用管是不是同戶籍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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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0501、0503確診的 簡訊都填了 卻無居隔書 我也是照同戶同住的家人填上去 我 想若有人填了確診前一兩天吃飯的某人 不管是誰都無從查核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2/2022 2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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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只會跟你說無法查核 不會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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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覺得不會說無法查核,而是回同籍不等於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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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1:28, 2年前 , 19F
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都不能證明確診當下同住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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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2/2022 21:29:10 那保險公司日後是不是會採實質審查 如果按舊制有人匡了非同住家人 是否可質疑衛生局 未實質審查?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2/2022 21:31:56 而且今天敢用戶口名簿去申請理賠、證明同住的人 會不敢在簡訊裡匡列嗎 我的意思不是說戶籍表示就一定同住 而是類似佐證 或是要限縮為 學齡子女、嬰幼兒與 父母同戶籍之類的 重點是政府衛生局的量能 如果量能很夠 當然沒有這些問題 別說 戶口名簿 根本應該全部都要實質審查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2/2022 21:34:58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2/2022 21: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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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審查 嚇嚇保戶而已 全台每天那麼多確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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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一個去看 還要確認你是不是真的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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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個攝影機 檢查你每天有沒有回來這裡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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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都覺得同戶籍不等於同住,就代表此方案不會省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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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 22:03, 2年前 , 24F
少工。那金管會或保險公司怎麼會買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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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一個佐證而已 要更完善不是我能設計的 我想明明在雙北有報稅資料或行動支付 等資料 卻敢拿戶籍資料謊稱同住者來理賠 這樣的人 在填報匡列資料時 是不可能會多 老實了。 身邊也不乏自住或借戶籍 同戶籍是同住者 能省多少工我也無法估算 划不划算也需政府 自行衡量 我也搞不懂 明明填的是是電子資料 為何不能自動套印、電子傳送居隔單 或許我為政府想擔心太多 衛生局應有足夠人力按照我們不需檢附憑據匡列同居者來發送居 隔單。 畢竟確診爆量 政府 保戶 產險業一直在角力 偶有不再開居隔書的新聞出現 大家也只能 想辦法先入袋為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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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男女朋友 租屋室友咧 這方法完全沒辦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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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同戶籍同住者替政府省下的工 剛好加速為你們發送不是嗎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2/2022 23:38:36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2/2022 23: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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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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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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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就是不想在衍生額外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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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只是增加保戶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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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審核的成本不減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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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還得想辦法確認戶口名簿的人確實有「同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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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對公司帶來更多麻煩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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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保險公司根本沒有支持此方法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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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政府立場 居隔書屬於行政處分 有法律效力 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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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跟不開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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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不存在戶口名簿這種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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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拿戶口名簿爭取理賠 就更沒有政府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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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無論保險公司或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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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會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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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爽到保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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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既然只有爽到保戶 那保險公司幹嘛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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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c大意見 的確是對保戶方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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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同一個政府,但衛政要連去戶政系統核對資料再製發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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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書只是更麻煩而已,不要忘了戶籍是多重要的個資,不是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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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一個公務員就可以查調的耶,每一次查調應該都得有授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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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的電子核章,這沒有省工只是更耗費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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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衛生所隨便就可以查調任何人的戶籍那會有多可怕,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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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看看,若是因應疫情想暫時開放好了,後續的資安維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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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戶籍不能佐證同住事實,那就填表給基層人員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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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0:02, 2年前 , 5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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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t大 我的意思是自己附戶口名簿影本當佐證 不再經政府了 也不會有資安、政府查核 的問題 這個建議是建立於衛生局無人力查核民眾自填同住事實的前提。如果衛生局每案均實質審查 我的建議就沒意義 如果現行衛生局均採信民眾自我匡列的同住者而照發居隔書。能影印戶 口名簿且聲稱自住的民眾 不是更應採信 且能省人力

05/13 00:42, 2年前 , 51F
感覺多此一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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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00:45, 2年前 , 52F
這樣理賠速度只會更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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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3/2022 0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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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此一舉+1 同住不同戶籍多的是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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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3/2022 0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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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不能遷戶籍的,同居的,為育嬰補助夫妻小孩沒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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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書學籍的,自用住宅的……隨便想原因都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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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附這個只是多一道要審查的東西而已。反正這只有區分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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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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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的人力是像我這種同戶籍且同住 自我匡列也這樣填的人 也順便加速其他人的發送速 度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3/2022 0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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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原po是我一直誤會你的意思,我以為是要求政府直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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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發居隔通知,不用等民眾自行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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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t大 我的意思是政府溝通讓我這種同戶籍同住 也這樣匡列的人 就用戶口名簿當居隔 通知 影省政府人力 但如果有人說的 這對產險不利 只方便保戶與政府 所以才需要政府溝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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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 戶口名簿幾百年沒用到了(現在不查戶口),到時候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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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保戶要塞爆戶政事務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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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至少會有謄本吧? 而且這個可線上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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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原po,假設有人造假的情況下拿給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是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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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亂填資料取得居隔書除了詐欺還外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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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程度有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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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3/2022 01:18:39 敢詐欺的人 填匡列時不會客氣的啦 沒差那一條了。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3/2022 01:19:57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3/2022 01:21:21 ※ 編輯: happyz (123.192.59.92 臺灣), 05/13/2022 0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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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飄族滿多同戶籍不同住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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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5:15, 2年前 , 66F
這沒有塞爆醫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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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YVG66ZR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