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三商美邦XAD心安久久殘廢照護豁免條款
本人現年30歲
三年前在朋友的朋友推薦下購買了人生第一張保單
其實當時除了覺得有需要之外
另一方面也有一點人情保的成分在(但我是真的覺得也有需要)
因我們家有高血壓、糖尿病、老人痴呆症家族病史
所以當時業務推了三商美邦這張心安久久殘廢照護險20年期(以下簡稱XAD)的時候
是覺得有需要的,所以就簽了我自己本人與家父的兩張單
那時候有提到豁免條款這項
因為家父保單要保人是我本人,所以附約的豁免條款是以我為保險對象核算的保費
一年約要繳35XX
本來不想加 因和我一起分擔保費的兄姊認為不需要(家父的是我們三小孩一起分擔保費)
但友人(非保險業務)強烈建議我附加
所以也就加了 然後簽完之後 我就沒在關注其他事情了
至今已經繳了第三個年度
兄姊對於我附加的"豁免條款"還是覺得不太需要
所以我現在也開始有點疑惑到底是需要還是不需要
就重新開始研究了這個豁免條款
以下是我研究後的理解:(若有錯,請各位大大提出指教,謝謝)
在三商美邦的官網上面看到了自己的那張XAD是沒有特別有附約豁免
當時推的時候是有說1~6級殘就豁免保費
所以可以這樣認為是"XAD本身就有包含1~6級殘豁免"被保險人"的條款
在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同一人時不用另外附加豁免條約就有豁免條款權益"嗎?
而家父那張,因要保人是我,XAD本身豁免的是"被保險人"
所以附加的是"要保人"豁免條款"
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為不同人時,我的理解是
1.
假設被保險人在保單第15個年度因故造成第六級殘,
符合XAD本身自帶的豁免條款,所以後面五個年度的保費都豁免
而附加的"要保人"豁免條款其實就沒什麼用
在保單第15個年度因被保險人已被豁免條款,所以要保人的豁免條款也不用繳了?
2.
假設被保險人在保單第15個年度因故造成殘疾,但殘廢等級介於7~11級殘時
可依照殘廢等級申請相應的理賠金額
但保費仍持續需要繳納(但後面五年是需要繳納原額還是相應減少就不清楚了)
而要保人豁免條款也是仍要持續繳納
3.
假設"要保人"在保單繳費期內任一年度因故造成1~6級殘或條約上所列之情事
那保單就可以不用繼續繳,仍然享有保障
綜合以上,要保人豁免只有一種情況下會用到
因我們保費是分攤
而要保人就只能填寫一人,好像真的不太用保?
反正如果真的要保人有什麼意外或是怎麼樣無法負擔保費時
其他人的負擔也只是從/3 變成/2
經濟上壓力應該也不會增加太多?
以上理解 ,不知道是不是有錯誤
還請版上各位大神指點
還有就是對於保單中"身故還本"(身故時領回總繳保費*1.06)還有一個疑問
就是如果在任一可豁免保費情形下
還本的基數都是按20年計算,還是說只計算自己繳的
被豁免的年度就不算?
(因為我看元大的DE 還本的基數是包含豁免的)
但三商的當時沒有想到這個,商品DM也不見了
條款裡面我也找不到相關的條文
所以對這一部分也是滿疑惑的~~~麻煩各位專業的大大解答
最後,我看了一些版上討論
表示這種終身險是不是要拉長到30年繳費會比較好?
因為當時已經簽了是20年繳
現在還可以改成30年繳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119.1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30849468.A.B54.html
※ 編輯: sunny1122 (61.219.119.163), 07/06/2018 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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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個我們有討論
如果說我們三個真的不幸有人怎麼樣
經濟不允許的情況下 可以不用一起分擔保費也沒有關係
因為現在大家經濟條件都還OK 自己的保障也有
所以兄姊覺得沒有一定要加保這條要保人豁免部分
不過您的觀點也是很正確的
如果現在只有我一人承擔保費 那我肯定是會加~~不用考慮
※ 編輯: sunny1122 (61.219.119.163), 07/06/2018 15: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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