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遠雄RJ1附約條款請益

看板Insurance作者 (能不能不要說)時間8年前 (2017/08/01 17:43), 8年前編輯推噓0(0014)
留言1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 想請問大家關於遠雄康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RJ1)的問題 因遠雄康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RJ1)不在附約延續條款(乙型)範圍中 但RJ1本身條款中有第19條可以當作本身的延續條款嗎(保證續保至84歲)? 還是說只能延續如條文中列”該期已繳納之保費期滿後終止”,該年度1年後失效? 附上第19條條款: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附約。 前項附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附約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將未到期之保險費退還要保人。 被保險人非因本附約所載之保險事故身故時,本附約對被保險人之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按 日數比例 ,將被保險人之未到期保險費退還要保人。 本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如尚未滿期,其效力持續至該期已繳之保險費期滿後終止: 一、主契約終止時。但主契約因非屬「身故」之保險事故或符合全殘廢並理賠全殘廢保險 金或累計申領之各項保險金總額已達給付上限而終止時,不在此限。 二、主契約申請變更為展期定期保險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1.249.107.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01580639.A.3D0.html

08/01 18:04, , 1F
第19調下面不是有但書嗎?但書第一項再看仔細一點
08/01 18:04, 1F

08/01 18:06, , 2F
主契約因【符合全殘廢並理賠全殘廢保險金或累計申領之各項
08/01 18:06, 2F

08/01 18:06, , 3F
保險金總額已達給付上限】而終止時,不!在!此!限!
08/01 18:06, 3F

08/01 18:50, , 4F
到底是RJ1還是RG1?搞得我好亂
08/01 18:50, 4F

08/01 19:02, , 5F
RJ1,原PO代號打錯,打成保安心重傷險RG1了XDDD
08/01 19:02, 5F
※ 編輯: gogobin (220.143.72.247), 08/01/2017 19:57:26

08/01 19:58, , 6F
抱歉,內文打錯。已更正R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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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59, , 7F
可是但書指出''如尚未滿期,其效力持續至該期已繳之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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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59, , 8F
期滿後終止''是否此附約只可延續到當年度繳費截止?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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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19:59, , 9F
可到RJ1最高年齡84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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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20:02, , 10F
但書第二款所謂「不在此限」,就是能投保到最高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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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太快,是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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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20:25, , 12F
A大~所以主約作F12也是可以的嘍?不因全殘而沒RJ1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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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約
08/01 20:25, 13F

08/01 22:20, , 14F
若只有要附加RJ1,主約用LJ2或FI2都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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