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富邦產險 不便險 討論
剛剛準備上官網投保富邦的不便險
發現條文似乎有做修改
延誤四小時: 定額給付5000
延誤六小時(含)以上: 定額給付5000或實支實付25000 擇一
會保富邦是因為超過六小時可直接買新機票這一條...
但我發現新的條款內新增了所謂交通費用的限制
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c/content/travel_coverage/#89
前述所稱交通費用係指被保險人於行程延誤六小時(含)以後往來住宿地點及機場、水上或
陸上大眾運輸工具搭程處(碼頭、車站)所支出之交通費用。
-->看起來是不再理賠買新機票部分
但優點是新增了定額賠償 條款好像也沒有排除去程(本國出發)部分
達康保險的條款似乎還是照舊
https://www.ezsafe.com.tw/more_fubon_627.htm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下列事由致其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該旅行行程須於要保書告
知或登載於保險單上)延誤超過六小時以上時,所須支出之額外費用保險公司依保險契約
之規定,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一、發生颱風、暴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潚、土崩、岩崩、地陷
或其他天然災變。
二、已確認搭乘之定期班機延誤、被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致被保險人被拒絕搭乘而於六
小時內無其他班機可供其搭乘。
三、被保險人失接已確認之轉接定期班機,且於到達轉運站後六小時內無其他班機可供
其搭乘。
四、已確認搭乘之定期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機件故障。
五、所搭乘之班機、水上或陸上大眾運輸工具遭受劫持。
六、旅遊當地檢疫之規定而須留置該地者。
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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