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關於車禍理賠的一些問題

看板Insurance作者 (thunderx)時間10年前 (2014/02/20 12:43),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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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的大大你們好, 家母於去年12月3日騎機車上班途中,經十字路口時,與一輛休旅車發生擦撞, 對方闖紅燈,而家母行車方向號誌燈為黃燈,對方人車無損,家母送醫急救後, 經診斷為左大腿左上臂骨折,小腸破裂而入院開刀,住院期間引發肺栓塞入住加護病房 10天後後轉普通病房12天,前後共住院22天,前幾天回診請醫師開立診斷書, 醫師開立看護一個月,休養四個月,請問各位大大,看護一個月包含住院期間嗎? 若是的話,因出院後家人無法照顧家母有請人代為照顧,是否可向對方求償? 若休養四個月後,身體尚未復原,可否再請醫師開立增加休養期間? 因家母從事粗重的工作怕休養四個月還未能康復,註:(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還有家母這種情況可向對方求償精神賠償的部分約多少錢呢? 感謝大大們的賜教,不勝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1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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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償的部分比較像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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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利用定錨偏誤吧 開個高價讓對方/法院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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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強制險觀點,居家看護要有醫生證明必要性,可請30x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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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保第三人責任險的話,至少可以從這個出發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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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談因為原本從事粗重工作,需幾個月休養才能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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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談這段時間的收入短少+復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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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份建議要有所本(證據或單據)然後再去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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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可以估計一個可平緩受創的心靈的錢,然後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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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量不要一剛開始開一個很高的價錢,這樣很難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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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1OVe5K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