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民年金必要性?
2012年3月初辭掉原本的工作同時退勞保(新制)和停止勞退提撥
2012年4月收到國民年金繳費單有繳費
2012年5月初找到一份工作所以又回加勞保和開始勞退提撥
2012年7月初離職又退勞保和停掉勞退提撥,接著就一直待業到
中間有繳過一兩次國民年金,但後來沒有收到繳費單的印象也就沒有再繳了
2013年5月初找到工作重新加回勞保(忘了有沒有勞退,要等薪水單來才會知道)
這個月收到要繳2013年3、4月約1600的國民年金
另外還一張附公文的催繳單,說我2012年9月到2013年2月都還沒繳,總共近5000
等繳完了再算還要支付多少利息。
想請問,我求長久的工作,所以不會脫離勞保太久或太多次
我有需要去繳這筆國民年金和他的利息嗎?
我15號才領薪水,要繳也是要等到16號才能繳,利息也還是在增加
我有去看了一些別人貼有關國民年金該不該繳的分析,我看完還是一頭霧水
歸納一下是這些看起來滿衝突的項目:
1 沒有強制要繳
2 逾期要利息
3 中斷就不能A式(老年領的比較多)
4 不繳配偶會罰錢(配偶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
5 偶爾要退出勞保加國民年金,增加老年年金可領額度
6 勞保和國民年金退休後資格內都可以領
其他問題部份就是:
1 有工作只有短暫待業,年金不繳配偶還要被罰嗎?
2 如果只繳一年國民年金,其中還有中斷逾期紀錄,一直到退休都是加勞保
這樣對領退休金有幫助?
3 2012年9月-2013年4月之間半年沒繳,國民年金的年資就會中斷,
而國民年金的年資又可以加在勞退上,所以就算我不繳這半年是不是也沒差??
4 假設 待業一整年都有繳國民年金,接下來工作10年加勞保,又再待業3年繳國民年金
那年資計算實際是如何?
國民年金 1+10+3 =14年?
還是1+3 = 4年? 或是根本只有3年??
看了很多篇完全無法獲得我能理解的答案,只好勞煩各位幫忙解釋說明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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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婚後才待業,所以我半年沒繳的國民年金我老公就會被罰對吧?
但我沒有打算領國民年金的老年金,我為什麼還要繳???
(我就算會再換工作,也還是會加勞保,勞保現在新制也是可以累算年資的)
不過目前看來因為有婚姻狀態所以我還是會去繳 QQ
如果是婚前待業兩年,但完全不繳國民年金,有工作加勞保後結婚,
政府還是會向配偶追罰婚前待業兩年不繳的國民年金嗎??
※ 編輯: aminyoyo 來自: 36.231.82.156 (06/0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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