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板務

看板Insurance作者 (螢火蟲)時間11年前 (2013/06/01 02:42), 編輯推噓3(5231)
留言38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版面上許多議題討論很熱絡,許多板友難免立場不同、看法不同,會吵起來 不是太嚴重的,我通常不會處理,不是我擺爛,而是我認為這是一個開放的討論區 大家可以靠自制力來維持,而不是靠我來水桶 說真的,動用到版規,兩邊都算戰輸了 所以如果雙方都沒有檢舉,言論也沒有嚴重到會上法院的程度,我就當成正常討論 但是如果有人檢舉,我就會視情況處理,而這中間難免有主觀的部份 像是說對方是紙上談兵,該不該處理?我認為不需要處理。 說唾棄對方呢?我認為應該處理。 但是一定有人跟我想法不一樣,而這個不一樣就變成我是雙重標準了 有的人認為我偏袒了誰,但我為什麼要偏袒誰? 如果有板友就是很厲害,吵架總是在版規邊緣而不碰觸 但卻又能激怒對方違反版規,這是我偏袒嗎?還是其實我對這種人最傷腦筋? 當板主當到被板友警告等著收傳票,徵板主幾次也沒有人願意報名 我真要擺爛,拍拍屁股一走了之最簡單,反正大不了跟之前一樣等著被關板 也不用半夜兩點多還在協調大家吵架的板務 總之,如果大家要維持現狀,那請討論的時候自己把持住別違反版規 如果覺得現狀太亂,那我就採用嚴格標準來處理 下次遇到說對方無良、紙上談兵、史來母之類的,一律都水桶 一有吵架,也不管誰有沒有違反版規,雙方也都請進水桶冷靜 只是,有必要這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2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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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是個用心的版主 但管版上真的要加強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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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這兩天的判例去引用板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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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處份時 是著重"語氣"? 還是"針對性"? 或是"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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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而知 而且引用同一條板規 一樣的情況 有三位仁兄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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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人水桶180天 有人警告 有人未處份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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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什麼處置有討論空間 但"一致性"是非常重要的 晚安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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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一部有理由或無理由,常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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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板!! 好像也是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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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律師牌考到了免費當你專屬律師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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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網路吵架只是造成檢察官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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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長期在看保險版的人應該也能認同版主的說法 的確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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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的時候PH值偏低 但的確不算罵人呀XDD 所以就當作是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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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自己修養的機會就好 其實保險的觀念每個人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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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 不用過度期望自己能改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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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作是不同意見的交流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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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那個PH值低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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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不照自己意思的,就是雙重標準,就是偏私不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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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罵人,就承擔罵人的結果,不是一方爭論時罵人,就雙方一起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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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Dix123,如果哪天討論時也有人罵你「你這個話術王」「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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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話術一堆的保險業務」「你講保險都是一堆無良話術」你會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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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接受?或是版主處罰他時也說因為你們吵架他才罵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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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你和他都暴走,你們都應該水桶才符合「一致性」,你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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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那個針對版主謾罵得更扯的,才只有警告是難以理解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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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既然受害者當事人是版主自己,版主願意寬容處置也沒什麼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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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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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證明你無心修補板規漏洞, 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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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自己的舉例, 那種故意遊走板規邊緣的才更該被處罰, 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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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自己好像很無辜, 像上面那個MrE分明多次故意要惹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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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每每被處罰的都是別人, 版主做到這樣被罵根本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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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臉警告別人根本是鬧劇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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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不要誣指我故意要惹事,我只是在釐清版上這些話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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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故意要惹事,情節重大的,版主有在管,你搜尋一下公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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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故意惹事情節重大,已經永久水桶了,而且申訴到小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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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被駁回,顯然小組長也認同版主的判決,永久水桶的的確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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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事,違反版規情節重大。由此可知版主的判決是受到小組(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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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的。也證明版主對本版的管理是受到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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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為了管版,執行版規,還要被鬧事的不服提告,雖然基本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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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是告不成的濫訴,但是也要浪費時間去地檢署,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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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gEyoNR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