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支持版主執行禁徵站內信版規

看板Insurance作者 (月天普照)時間13年前 (2012/04/10 18:55), 編輯推噓-1(017)
留言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可能需要重新說幾次,我沒反對處罰徵求站內信,也不反對處罰弄錯標題, 我只對罰則如此沒比例原則有意見而已. 目前看來包含我,上回寄信給我的那位被罰的人,以及目前有提出意見的每個人, 既然對處罰這兩件事都沒反對的話,那這部分應該就沒必要一直強調了八 罰則上我是建議起碼拿掉劣文,尤其是標題分類弄錯或沒設這一條的劣文, 我是覺得有什麼必要去為了這種小事,影響到使用者其他版面的發言權呢 改成刪文不就好了嗎? 如果有人覺得非劣退不可,是否能說一下理由? (不要覺得我強調比例原則好像是在找碴, 中華民國刑法之所以沒變成所有罪都直接槍斃, 可是要感謝歷代立法者好歹都有顧慮到比例原則中,罰則的必要性這回事.... 如果不需要顧慮這一點,那不如來討論要不要把版規的罰則直接提升到全部永久水桶, 反正沒看板規的人該死.) 對了,半小時前看新聞,正好看到一條交通部"疑似"打算處罰走路低頭, 理由是低頭走路會造成危險,如果真的開罰, 不知道有沒有人會說"反正不要低頭走路就不會被罰"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4.101.246

04/10 19:07, , 1F
關於標題錯誤板規是說屢犯才劣退 又不是第一次就劣退~
04/10 19:07, 1F

04/10 19:09, , 2F
你原本那篇轉PO的 是徵業務被才劣退+水桶吧
04/10 19:09, 2F

04/10 19:10, , 3F
履次發違反規定之文,或是發版上嚴格禁止之文,本來就是劣文
04/10 19:10, 3F

04/10 19:11, , 4F
劣文給劣文天經地義,完全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04/10 19:11, 4F

04/10 19:11, , 5F
同意 不覺得"屢犯"被劣退有甚麼不妥
04/10 19:11, 5F

04/10 19:13, , 6F
鬼扯一堆比例原則,也沒有任何依據證明劣文不符比例原則
04/10 19:13, 6F

04/10 19:16, , 7F
你(們?)最愛的Hate版,劣文的規矩也多著呢,把劣文無限上綱誇張
04/10 19:16, 7F

04/10 19:17, , 8F
嚴重性來鬧,什麼用意是司馬昭之心吧
04/10 19:17,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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