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鑑定與保險..
※ [本文轉錄自 car 看板 #1FV-fJaT ]
作者: infosec (InfoSEC) 看板: car
標題: [問題] 車禍鑑定與保險..
時間: Sat Apr 7 15:18:40 2012
小弟去年12月中早上在國道上被後車撞擊之後
撞上前方車尾,由於前車馬上煞車,我又再度撞上去
因此事故發生之後我的車頭是緊貼著前車車尾
我的後車和我有蠻長的距離
後車的前保桿脫落,而我車尾的行李箱整個變形
車頭也因為撞擊前方導致我車的前保桿有擦傷
前車的後車廂亦有所損傷
在做筆錄時,我也是做如上陳述,被後車撞上之後推去撞前車兩次
然後三台車各自找保險公司處理
結果我在4/2收到簡訊說即將給付給對方
我當下疑惑,因此找了我保險公司的理賠員
結果理賠員說初步研判肇事主因是我,我要負全責
當下我真的傻了,明明是我被後車撞去撞前車
怎麼是我全責?理賠員傳真了國道公路警察隊的初步分析研判表
上面就寫三個當事人,然後我是第一個
有一欄'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 寫著'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然後兩個當事人則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這我當然一定會去申請鑑定,哪有被後車推去撞前車後還被判定全責的
但不知我需要提出什麼樣的証據?我當下有使用手機拍照
在做筆錄時也有錄音,員警一直說是追撞,而我始終強調是被後車推撞
另外就是保險的金額,剛好收到了今年的續保通知,比去年相比多了三千多塊
去年五千多,今年變八千多..
我想問的是
一、鑑定三千塊一定要付,那如果鑑定是後車責任,我拿得回來嗎?
或是可以轉向國道警察局提出什麼補償之類的,畢竟這判定真的太扯太扯
二、如果鑑定之後是後車責任,我的保險費可以要求調降或退費?
因為我看條文辦法是寫鑑定可能需時兩個月,但我的保險在下個月就要繳了
不知繳了之後鑑定翻案是否可以調降保險費?
這年頭警察真的不可依靠信賴,真的要靠自己
雖然機會渺茫,還是再問一下,在去年12/15早上七點半左右
中山高南下八公里靠近五堵交流道內側車道,有三台車發生事故
如果有人那時經過有行車紀錄器錄到的話,煩請和我聯絡,謝謝!
以下是我當天拍的圖
http://www.dumpt.com/img/viewer.php?file=odwxrg3guj5xngyk8w9l.jpg

因後方撞擊加上前方煞車 因此我車頭是緊鄰前車
http://www.dumpt.com/img/viewer.php?file=ctkkccfheihe3jqk3948.jpg



後車的損傷,這樣我會是肇事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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