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保留病歷 有利意外身故保險金理賠

看板Insurance作者 (毛伯伯)時間12年前 (2012/04/06 17:02),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出處連結:http://goo.gl/m4cPe 【經濟日報/邱金蘭】 小陳(化名)爸爸多年前跟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附約,前年6月因故 死亡,小陳跟保險公司申請意外身故保險金理賠,保險公司主張老陳身故原因,跟這次意 外事故不具因果關係,因此,無法依約賠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 保險公司主張,小陳爸爸前年6月25日是因「心肺衰竭、小腦出血併腦幹壓迫、肝硬化及 肝衰竭併凝血功能障礙」身故,依醫學資訊,肝硬化症狀之一是「血液凝固差」,即肝硬 化病患本身血液凝固功能較常人不足,此與死亡證明書記載其死亡原因之一不謀而合。 醫院開具死亡種類為「病死或自然死」的死亡證明書,因此,保險公司只能給付疾病身故 保險金,無法賠付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 但小陳認為,爸爸前年6月16日因病前往醫院住院治療,又在6月19日住院期間意外跌倒, 院方即時進行影像檢查,發現爸爸因跌倒引發顱內出血,院方即轉送大型醫院急診室急救 。同年6月25日爸爸因腦內大量出血導致休克急救無效,這些事實足以證明是因意外事故 致死。 保險公司主張,爸爸因肝硬化疾病發生在先,醫院跌倒導致頭部受傷於後,但小陳認為, 爸爸這次並非因肝病就醫,死亡的主因是跌倒造成頭部外傷,小腦大量出血併腦幹壓迫, 血液循環不良缺氧引發肺衰竭致死,如果沒有發生這次跌倒事故,其病況不致造成死亡。 小陳不服保險公司的決定,於是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提出申訴。 保發中心調處結果認為,依照腦部電腦斷層檢查顯示,小陳爸爸小腦出血是源於自然疾病 的自發性出血,因而造成後續的跌倒事實,又因其肝硬化疾病,使其顱內出血情形更為嚴 重。因此無法賠付意外身故保險金,並無違誤。 從此個案可以提醒保戶注意的是,尤其是腦傷爭議案件時,被保險人的影像資料病歷,是 研判是意外致死或疾病致死的重要依據,保戶萬一不幸面臨類似爭議案件時,可以拿出影 像病歷資料,爭取有利的條件。 想法評論:這件案件不知道會不會繼續往上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08.67

04/06 19:56, , 1F
我曾看過翻案 死亡證明書 寫疾病 打官司意外險賠
04/06 19:56, 1F

04/06 19:56, , 2F
當然 個案...
04/06 19:56, 2F

04/06 19:56, , 3F
承保引起不保 有連續性 賠 還是不賠呢?
04/06 19:56, 3F
文章代碼(AID): #1FVh4x8r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