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帶病投保 理賠金保費皆空

看板Insurance作者 (毛伯伯)時間12年前 (2012/03/26 12:0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出處連結:http://goo.gl/2kdch 【廖珮君╱台北報導】民眾若帶病投保,保費將一毛錢都拿不回來。金管會說,有民眾投 保時未誠實告知身體健康狀況,該保戶在投保1年後死亡,家屬不但拿不到600多萬理賠金 ,已繳保費也拿不回。金管會提醒消費者,買保險時,針對自身健康狀況,應「誠實告知 」保險公司,若隱匿不告,保險公司可在2年內解除保險契約,且不退還已繳交之保費。 屬投資金額仍會返還 保險局副局長陳開元舉例,曾有民眾投保前2個月內,因甲狀腺等疾病求診,但投保時隱 匿病情;沒想到投保1年,因甲狀腺合併其他症狀引發敗血症,保險公司以該保險人違反 保險法「據實說明」義務,經法院判決不予理賠並解除契約。 陳開元說,保險契約應基於「誠信原則」,尤其是被保險人的體況及相關數據,是保險公 司決定接受要保人(付保費者,多半就是被保險人)投保,及保險費高低的關鍵。建議保 戶對要保書詢問事項,務必據實回答並簽名,若僅口頭陳述而未填寫,或陳述內容和記載 不一時,恐衍生爭議。 壽險業者說,若保戶是買變額萬能壽險等投資型保單,若因帶病投保而壽險無法理賠,但 保單帳戶價值金部分因屬投資金額,仍會返還給要保人。 想法評論:保險還是可以理賠的下來才有價值,在要保書要求內的誠實告知,記得說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06.19
文章代碼(AID): #1FR-hu5L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