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新光人壽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看病期間

看板Insurance作者 (紫玄)時間12年前 (2012/03/04 16:10), 編輯推噓0(0010)
留言10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我姊保新光人壽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之前三個月前摩托車跌倒, 我想請問這個意外傷害是有沒有規定看病時間? 有問過兩個新光業務員,說法不一。 一個說三個月期限,一個說只要三萬塊額度內都可以沒有時間限制。 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們提供意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9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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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問事故發生時間跟就醫時間 事故發生180天內就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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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出證明 超過180天時需提出證明有因果關係才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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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80天我有一個疑惑 因為條款是說"繼續治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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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第181天才因為意外進行第一次治療 保險公司有沒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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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凹 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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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的180天內就醫限制不分初次或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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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天後的就只有寫後續 但要提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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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發生之後180天內都無就醫 拖到180天後才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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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形很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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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K大回復~現在的業務怎麼都對自家的保單都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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