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保險告知義務

看板Insurance作者 (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時間13年前 (2010/10/20 13:12),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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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因為我本身是B肝帶原者(母體垂直感染) 保險合約是說過去五年有無下列疾病經診療.用藥.治療 (肝炎.肝癌.肝硬化.肝指數超過標準等) 但是我是健康帶原者.只是以前會抽血健檢 所以不吃藥.也沒特殊療程.. 上周健檢 GPT超過標準.GOT正常 但肝指數的部分因會受長時間工作及生活作息影響 大部分的人都會受影響.但過一段正常生活又會回復.等於是會變動 1.這個到底算不會違反合約??(因我是照合約字面去解釋) 2.所以選項我是勾否..這樣可以嗎?? 如果合約失效趁現在才繳2年.避免以後有爭議 3.如果合約有效要批註..是不是要多繳保費??或要繳多少?? 4.萬一被保險人有很多沒健檢.有不知的疾病.保險公司通常也不要求健檢報告 這樣以後有爭議要算誰?? 保險公司沒強制健檢報告 以後出事才賴被保險人不告知 對被保險人很吃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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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告知...由核保人員決定
10/20 13:54, 1F

10/20 13:59, , 2F
建議告知,避免日後理賠時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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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該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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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肝帶原也是有機會標準體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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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2篇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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