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其他疾病引起併發症第二次手術賠償?

看板Insurance作者 (阿丹)時間13年前 (2010/09/30 21:06), 編輯推噓6(6074)
留言80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各位看看這個 請問這個要買什麼才有理賠第二次手術賠償呢?? http://blog.xuite.net/alanlee/insurance/212780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5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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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注意有理賠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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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35, , 2F
他好像不是針對癌症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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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37, , 3F
他是針對癌症的併發症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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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丟他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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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41, , 5F
我是針對文章 不知道原po真正問題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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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43, , 6F
看原po的問題還真不知道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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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44, , 7F
真正問題是 其他疾病 開刀 引起併發症 哪張會有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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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是 哪張保單可以保障 第二次手術 併發症會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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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46, , 9F
這個教育很困難 交給版上專業的大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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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說癌症險嗎? 一般醫療險有賠手術的就都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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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要問:網址的例子中,第二次十二指腸手術不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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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光是癌症引起的併發症,認定上也有「嚴謹」和「寬鬆」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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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要問的是:哪一家是符合「寬鬆」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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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條款有理賠併發症 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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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沒看連結文…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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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照連結所言,不見得沒問題。因為保險公司不認為那是「直接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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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的併發症(不過我是覺得條文不明,告上去保戶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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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非癌症引起 一般醫療險會不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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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討論的還是「防癌險的併發症」到底認定有多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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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討論到一般的醫療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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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原PO在推文裏問的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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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推測他應該是要問防癌險,只是表達上不是很能讓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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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啦……(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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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用了 "其他疾病" 這四個字 Orz sorry 那我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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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大多是採取比較寬的「因果論」來看待癌症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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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CASE是提出:保險公司若採狹義的「直接相關」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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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引起跟間接引起都還是算併發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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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方式:選條款有併發症理賠的防癌險+醫療險+重疾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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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大,因為防癌手術部分寫法是: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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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發症。 變成說是一種文字認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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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寫法以遠雄一年期防癌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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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在於"癌症所引起之併發症"代表包含所有的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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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都寫成這樣 保險公司硬要凹不是併發症 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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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原文已經有說啦~這是認定問題。有狹義和廣義兩種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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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保險公司會不會坳說我們是採取狹義認定: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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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真的就是糾紛所在了 遇到真的可能也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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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原po不懂的程度滿高的 所以他在問什麼很難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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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了就是只能上法院吧(無解╮(﹀_﹀")╭=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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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用我上面說的自保方式吧 醫療險貴不是沒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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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真的一次領一大筆錢才是王道阿(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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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碰巧看到的是:XCD的療養金寫法,剛好就是前陣子有點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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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倒也不算是...仔細探討重大疾病險的理賠標準就會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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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會讓保戶領不到同住院日數療養金的寫法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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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大,講精確點。應該是說,罹癌一次領一大筆,比起遇到這種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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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還要和保險公司爭好多了 畢竟這是沒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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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到囧那麼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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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次請領的理賠跟治療過程的理賠都要併行才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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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教g大 重疾險跟定額理賠的防癌險 你會優先規劃哪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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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規劃(路人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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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還有梗嗎? 好累想睡覺了......喵嗚~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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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視乎全面性與擔心的重點問題後→另預算與是否有家族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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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階段規劃,正常狀況預算較無慮者無病史仍是以定額→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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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預算有限呢? @@ 只能挑一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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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看你所有說的有限是到哪個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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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有限的話,其實還是建議定額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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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次請領可領取的數目不少,亦可以作很多如標靶、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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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法的方式去治療,但是用完還是會回歸空空的狀況,我手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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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經手的癌症理賠,不論是採自費標靶或是不自費的治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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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幾乎整個罹患到治癒、罹患到死亡,全數經過很漫長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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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若單單僅是重大疾病的給付或僅搭配實支來做支撐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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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都仍是頗為辛苦的狀況,若搭配上定額或是定額與實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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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雖不能說是不辛苦,但長期上攤付下來的結果,確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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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較為平衡的狀況下。(僅用過往經手與望見的經驗敘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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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各位所遇之案例或所想不符的,就見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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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不過還是想知道g大做的重大疾病(或一次性罹癌)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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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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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我個人還是客戶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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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客戶的…想知道大概多少還是不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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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g大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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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的客戶還是會看壽險、醫療等比例的狀況去分別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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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剛剛也看了一下,"平均"都在70~150之間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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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分享。不過我覺得初次罹癌低於一百真的不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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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看幾個狀況,1.對你來說實用是擺在哪個方面 2.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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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那嚜在意 3.優先順序 4.經濟與家庭狀況 5.認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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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考量這些,單單強調某幾項強項,反而造成失焦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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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規劃的意願都降低,甚至不願,最後真的出狀況時一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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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做到,那才真的是讓人扼脕,寧願完成一部分也不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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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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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G大 很有見解的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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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就說爭議很大可參考161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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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f8jF_H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