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在德國遇到警察粗爆對待(二)

看板Ind-travel作者 (￾  ￾ ￾ )時間13年前 (2011/01/21 23:15), 編輯推噓7(7010)
留言17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經過了五個月,我終於在上週收到回覆了。 不過因為我缺乏人證物證,事件變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雖然我從回覆文中發現駐德辦事處把我敘述的事情經過過度濃縮後, 已經跟我寫的事情經經過有點出入了。 例如:我敘述說其中一名警察對我示槍,並說"I HAVE GUN." 是要表達我覺得我感覺受到恐嚇,心生畏懼。 並不是說警察拿槍直接威脅我把護照交出。所以德國警方否認有這件事好像也沒錯= =) 德國警察方面對我的指控一概否認,並指控是我試圖逃跑,躲避檢查。 唯一確認的是我當初碰到的是真警察。 我將駐德辦事處傳真給我的德國警方回文翻譯本附上,供大家參考。 ------------------------------------------------------------------------------ 李先生惠鑒; 一、關於台端上(99)年8月間在斯圖加特火車站遭便衣警察粗暴盤查事,本案本處經向德 國聯邦警察局司徒加特分局查詢,頃於本(l)月5日獲該局函復略以:(一)本處在至該局 去函中指出,李君於上年8月8日在斯圖加特火車站月台被兩名便衣警察要求出示護照。因 李君擔心遭假警察洗劫,而加以拒絕。經警方將李先生強行押到火車站服務中心,並以身 上帶槍脅迫後,李君始出示護照;(二)由於德國聯邦警察刻正進行組織整併,以致未能 及早就本案調查答復本處,敬情見諒;(三)謹將本案調查結果說明如下:(1)按照德國聯 邦警察法第22條第1款規定,德國聯邦警察得以依據情勢判斷及邊防經臉,在聯邦鐵道設 施附近對任何人進行臨檢,要求受檢者出示身分證件或越境許可文件,以及檢查其隨身攜 帶之物品;(2)上年8月8日確有聯邦警察便衣人員在斯圖加特火車站執勤,同日下午4 時 30分左右李XX先生在第7號月台上被便衣警察要求出示身分證件。儘管該兩名警察曾出示 聯邦警察證件,惟李君因擔心這些警察非真正的警察,而拒絕出示證件。在後續以英文進 行之對話中,便衣警察向李先生說明,渠等係在斯圖加特火車站執行打擊非法移民的任務 ,並建議雙方一起就近走到(巴發符騰堡邦)地方警察局之勤務駐點,惟李先生仍加以拒絕 ,並試圖逃跑,躲避臨檢。李君在遭警方抓住手臂曾呼叫教命,並引起多位旅客出面過問 ,警方均以執行臨檢為由加以解釋。在李先生建議雙方走到總站大廳的服務中心處,並經 服務中心人員說明此事係該兩名聯邦警察便衣人員執行勤務後,李君始出示其護照;(3) 李先生提到渠因其中一名警察露出槍隻而被迫出示護照乙節,依據兩位警員說法並非事實 ;( 4 ) 警方確認這項臨檢動作純係依法執動,至盼本處能瞭解其執勤動作及目的。 二、檢附德國警方來函影本l 份,併請 查照。 ------------------------------------------------------------------------------ 我收到回覆後很不能接受,再寄信給駐德辦事處, 請求幫我提出我的質疑與德國警方避而不談的。 (也可以說因為駐德辦事處都省略了,所以德國警方也沒針對我的不滿回覆。) 簡略敘述我提出的質疑: 1: 一開始對方為何拒絕一起到德鐵中心? 2: 我哪個舉動被視為試圖逃跑? 3: 員警是否否認有秀出槍枝並說I have gun的行為? 4: 員警表示是我建議雙方"走"到德鐵服務處? 對方是否有提及/承認對我以武力強行拖行之事? 然後我最想知道的是在德國,在嫌疑人(即警方眼中的我)並非任何犯罪的現行犯的情況下, 警方以強制力限制嫌疑人行動自由,更甚,"將對方以武力強行拖行",此項行為是合乎德 國法律或是德國警察執行職務行為準則的嗎? 不過我寄了兩次,等了一個禮拜駐德辦事處都沒回覆我,直到昨天我加了一句: 如果不方便再代為詢問,也請告知。不然我真的不知道是電子郵件沒寄成功, 還是無法代為詢問故不回覆。 然後今天就收到回覆了,內文只有一句話: "本人認為德國聯邦警察局斯圖加特分局認為本案已調查完畢。" 囧 所以事情就到此結束了吧。 大家以後遇到類似的事情還是要記得準備人證物證, 或是有人自稱警察要求查看護照就給他吧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85.172

01/22 00:09, , 1F
好慘阿 光看都覺得超生氣 這樣搞根本是真假警察都在亂來
01/22 00:09, 1F

01/22 01:01, , 2F
趕快找委員!!! 還是找莊瑞雄也可以!!!
01/22 01:01, 2F

01/22 02:30, , 3F
怎麼可能有人自稱警察要求看護照就給他啊orz原po好慘
01/22 02:30, 3F

01/22 12:21, , 4F
讓我想到一個關於歐洲人的笑話,其中有一段關於德國
01/22 12:21, 4F

01/22 12:22, , 5F
在地獄裡,是德國人當警察..... (原po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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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3:25, , 6F
如果駐德辦事處不理,可以在外交部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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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3:29, , 7F
去外交部跟蘋果投訴好了,這太誇張了!!
01/22 13:29, 7F

01/22 22:15, , 8F
投訴蘋果!
01/22 22:15, 8F

01/22 22:43, , 9F
蘋果可能不會受理,因為那是國外的警察,不過如果外交部
01/22 22:43, 9F

01/22 22:44, , 10F
不理或處理不當,再去蘋果投訴外交部可能會是上策.
01/22 22:44, 10F

01/23 11:45, , 11F
好生氣喔!能不能要求他們調監視器來看?證明你所言不假!
01/23 11:45, 11F

01/23 13:02, , 12F
看了好氣喔 >"< 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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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0:30, , 13F
什麼本人認為阿 繼續外交部投訴阿 超討厭這種態度
01/23 20:30, 13F

01/24 00:03, , 14F
外交部投訴+1 不要讓他們覺的台灣人可以隨便欺負.生氣!!!
01/24 00:03, 14F

01/24 00:55, , 15F
to sunnychu,最後一句是帶著無奈的挖苦囉
01/24 00:55, 15F

01/24 00:56, , 16F
我昨天有寄信到外交部網站的部長信箱了,若有消息再更新
01/24 00:56, 16F

01/24 00:58, , 17F
to IvanaC,我跟朋友聊時也說"那什麼時候輪到我認為阿"
01/24 00:58,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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