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N400 地址非常混亂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一入GG一生GG )時間7月前 (2023/09/20 12:20),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2人參與, 7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大家一個跟N400地址有關的問題 其實我N400已經送出了 指紋也剛按完 才發現這個問題 我在過去的五年中 真正有租公寓的時間其實只有大概一年半 在境外的時間 累積起來也大概一年 其他的時間 地址都放在一位朋友家 包括AR-11也是 我偶爾會過去收信 由於疫情和本身工作都是遠距和大概每三個月就會回台灣一趟的關係 我基本上都是用Airbnb和Hotel在加州到處亂跑 一個地方基本上都只有待幾個禮拜 很少數有超過一個月 在這種情形下一樣只要填那位朋友家的住址就可以嗎? 因為這種到處跑的情形 應該都可以歸類為Travel? 因為AR-11也不太可能填Hotel的地址 謝謝各位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198.229.20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95183641.A.197.html

09/20 23:05, 7月前 , 1F
居所的定義是要在該地長期生活, AirBnB 的確可以說是旅
09/20 23:05, 1F

09/20 23:05, 7月前 , 2F
行不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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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 01:39, 7月前 , 3F
我後來找了個律師問 也是說填朋友家就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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