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等待婚姻十年綠卡收到前可以離婚嗎?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Anonymous)時間1年前 (2023/03/07 12:58),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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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2021/9兩年綠卡到期, 2021/6送件二轉十, 已經收到綠卡可延用48個月的收據。 我今年2023/6已經可以申請公民(如果還在婚姻內), 可是不堪老公這幾年的精神暴力, 實再是等不下去現在就想搬出去。 請問如果我們現在離婚, 綠卡申請就會被退了, 那兩年綠卡沿用48個月的收據還能用嗎? 又我離婚後需要住滿多久才能自己申請公民?(目前已經在美住滿快三年了) 先謝謝各位專業的解答~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35.170.132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78165139.A.028.html

03/07 13:20, 1年前 , 1F
離婚了還是有機會轉10年綠卡,請諮詢移民律師。離婚後轉公
03/07 13:20, 1F

03/07 13:21, 1年前 , 2F
民要五年。
03/07 13:21, 2F

03/07 16:28, 1年前 , 3F
請問那五年有包括離婚前的住三年嗎?
03/07 16:28, 3F

03/08 04:45, 1年前 , 4F
03/08 04:45, 4F

03/09 05:19, 1年前 , 5F
如果他真的有精神暴力 你有證據 就算離婚也可以自己
03/09 05:19, 5F

03/09 05:19, 1年前 , 6F
繼續辦綠卡
03/09 05:19, 6F

03/09 05:21, 1年前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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