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放棄綠卡以及之後的稅務跟8854 問題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Good)時間3年前 (2020/10/02 14:55), 3年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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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 各位好 想請教 放棄綠卡程序, 放棄之後報稅程序 還有甚麼時候遞出8854表的程序問題 背景: 綠卡兩年多 台灣籍 年紀大該30yo 單身 因工作因素已搬離美國 準備2020十月中放棄綠卡 五年平均收入低於$170K 財產淨值低於$2M 前五年也有報稅 2020年申請放棄前 都還有工作收入 所以2021時也要報2020的稅 關於放棄綠卡身分: Q1. 法理放棄綠卡身份 只要填好I-407 連同綠卡本卡 寄去給 USCIS Eastern Forms Center 即可對吧? Attn: I-407 Unit 124 Leroy Road Williston, VT 05495 United States Q2 i-407簽名寄出當天 就算是法理失去綠卡身分了 對吧 關於之後報稅跟8854表棄籍稅評估表: Q3 2021年要報2020年的稅時 必須要連同8854表 一起寄去國稅局? Q4: 要另外寄8854的copy到: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Philadelphia, PA 19255-0049 對吧? Q5 假設20020 Oct -15 放棄 那麼 需要 "2020 January- 2020 October-15" 的全世界收入 需要報1040 (只有美國收入) Q6 "2020 Oct-16 2020 December 31" 在美國的收入 則需要報1040-NR? 但是因為沒有在美國工作, 美國股票也早在covid pandemic 之前 就都交易完畢, 美國銀行存款利息 應該也是少於$5 這樣1040-NR 表上收入為美國存款利息? (就算在其他國家有收入的話) Q7 以上有錯誤嗎? 還有其他甚麼要注意的事項? 或者應該一定要完成的程序以上沒提到 的?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8.211.125.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01621710.A.220.html ※ 編輯: USplayboy (198.211.125.9 美國), 10/02/2020 19:30:14 ※ 編輯: USplayboy (198.211.125.9 美國), 10/02/2020 19:31:51 ※ 編輯: USplayboy (198.211.125.9 美國), 10/02/2020 19:34:19 ※ 編輯: USplayboy (198.211.125.9 美國), 10/02/2020 19:35:31 ※ USplayboy:轉錄至看板 VISA 10/02 19:40

10/03 00:28, 3年前 , 1F
你不可能填兩份1040的,有判斷標準,2020應該還是居民
10/03 00:28, 1F

10/03 15:37, 3年前 , 2F
Dual status filing?
10/03 15:37, 2F
文章代碼(AID): #1VTixE8W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