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Form I-485 & J-1 visa
大家好
我目前正在申請婚姻綠卡(先生是美國公民),現在是H1-B身份。
來美第一年(2012)的時候是J-1身份,有兩年返國條款的限制。後來申請H1-B身份
時已經向台灣政府申請並獲得豁免(Waiver)。
有個問題想請問大家:
1-485的說明中提到,如果曾經擁有J-1身份,必須提供”copies fo all
available Form 1-94“。2012年來美國還是紙本I-94,現在已經找不到了(也很有可能
是我隔年暑假離境時,海關收走了)。因為已經超過5年了,CBP網站也已經無紀錄。這
樣的情況下,我是否還需要提供與此J-1 visa 相關的Form 1-94呢?(#13, “What
Evidence Must You Submit With Form I-485)
如果還是需要,似乎可以向USCIS提出 Form I-102 申請。如果大家有相關申請經驗,
請不吝分享~
麻煩大家解答了,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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