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ESTA逾期停留申請婚姻綠卡及期間回台問題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北極)時間4年前 (2020/06/04 21:47), 編輯推噓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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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查過版上文章 知道以ESTA入境後在美國境內與公民結婚取得綠卡 只要不是入境前就預謀如此或假結婚的話是沒有問題的 但因為疫情與其他一些因素 沒辦法在ESTA的停留期限到期之前結婚並開始申請 有查到說逾期停留在美國超過180天及360天,會有3年及10年不得入境美國的限制 這樣就算有申請I-131也會變得沒辦法出境離開美國 請問除了這個期限外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如果在逾期180天內提出申請 理論上是不是就不會影響到取得綠卡跟工作證的時程? 另外在申請綠卡的過程中 公民配偶因為台灣家庭的因素 需要回台灣一陣子 我也希望能回台灣一個月左右處理事情 申請綠卡中要短暫離美似乎是要用I-131申請AP 如果有同時送I-765會拿到EAD跟AP一起的combo卡 看板上分享的時程好像大約在五個月上下可以拿到,然後到面試前都還有幾個月的空檔 所以我要回台只能在按完指紋等拿到combo卡後與面試之間回台嗎? 到時有辦法知道什麼時候會拿到AP以方便訂回台機票嗎? 而公民配偶是不是在送出I-485後就可以先回台灣 不需要等我按完指紋,之後就是面試時在場就好了? 當初入境時真的還沒這樣打算 之後需要的相關文件跟手續都是現在才要開始準備的 正常來說應該是沒有問題 但還是很擔心逾期的影響及必須回台灣一趟的問題 感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9.138.196.171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91278467.A.85F.html

06/04 22:05, 4年前 , 1F
你ESTA原本是幾號到期?
06/04 22:05, 1F

06/04 22:37, 4年前 , 2F
原本5/25已經延過一次30天了
06/04 22:37, 2F

06/05 00:51, 4年前 , 3F
你可以等C大給你建議,但我會說保險起見 你可以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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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51, 4年前 , 4F
偶回台灣時候再登記結婚,然後再一次入境遞交或是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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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51, 4年前 , 5F
申請如果你還沒有準備長時間待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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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54, 4年前 , 6F
有查過不管是K-1還是走CR-1 似乎都需要不少時間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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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56, 4年前 , 7F
可能沒辦法在台灣等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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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0:58, 4年前 , 8F
沒辦法在台灣等那麼久是 不想跟配偶分隔兩地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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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1:18, 4年前 , 9F
兩邊都有事 需要我在美國這邊幫忙
06/05 01:18, 9F

06/05 02:25, 4年前 , 10F
其實有了I-131就可以入境;因為AP不算是真正的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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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2:25, 4年前 , 11F
所以理論上拿到AP就不用擔心3/10 year 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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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2:26, 4年前 , 12F
不管你逾期多久,都不會影響你485/EAD的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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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2:27, 4年前 , 13F
總之,逾期完全沒影響;你就是拿到AP才能出境,拿到再買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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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2:28, 4年前 , 14F
就這麼簡單;公民配偶隨時都可以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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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2:29, 4年前 , 15F
另外現在申請AP的時間是2~8個月;所以要做好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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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2:30, 4年前 , 16F
我是指你的配偶(美國公民)隨時可以出境;不必等任何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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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3:30, 4年前 , 17F
感謝版主回答 那我就照這樣預定 先申請 等拿到AP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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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3:30, 4年前 , 18F
台灣 要等待也是沒辦法的事 也只能做好心理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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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3:33, 4年前 , 19F
如果發生緊急狀況,拿得出醫院證明,AP就可以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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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3:35, 4年前 , 20F
按指紋應該我自己在就好?所以保險起見應該是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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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3:35, 4年前 , 21F
收據或是確認成案 配偶應該就可以回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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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03:36, 4年前 , 22F
有稍微看過AP加急相關,應該沒辦法符合條件
06/05 03:36, 22F

06/05 04:30, 4年前 , 23F
不需要等收據;但你喜歡保險的話就等收據亦可
06/05 04:30, 23F

06/05 07:35, 4年前 , 24F
感謝
06/05 07:35, 24F
文章代碼(AID): #1UsFk3XV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