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請OPT以及婚姻綠卡
目前為F1身份 Visa為七月到期 I-20為2022到期
現在要申請婚姻綠卡
但是二月才重新入境查了下建議90天後也就是五月後送申請
目前預計六月口試但是不急著畢業
為了不讓綠卡申請影響到OPT資格
想請問我可以照以下時程進行嗎?
1. 六月口試
2. 申請OPT 開始時間填年底
3. 拿到OPT後送F2A綠卡申請
4. OPT開始日期前送文件畢業
5. 年底OPT開始工作 以OPT身份等綠卡
假設照這時程的話
我在OPT開始時間之前能出國兩個月用I-131許可回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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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9.231.184.236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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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asthall (169.231.184.236 美國), 02/19/2020 09: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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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看uscis的一些文章都還是有提到90days rule 所以只是個guideline而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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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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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申請OPT時間是在畢業前90天至畢業後60天 開始日最晚60天
所以我只要口試通過不要跑畢業流程 跟教授討論好在送OPT的三個月內跑流程
只要I-20還有效就沒問題?
※ 編輯: fasthall (169.231.184.236 美國), 02/19/2020 14: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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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又查了一下 它上面的確是說guidance但是不強制執行
所以照案例來說F2A不太管這個rule嗎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8-part-j-chapter-3 A.3
學校方面我有跟OISS確認這樣做應該沒問題
還有個問題是我爬文看都說申請綠卡不影響原本F1身份
但又建議申請OPT後再申請綠卡否則會影響到OPT的申請
這是為何?我查不到相關規定和原因
※ 編輯: fasthall (169.231.13.153 美國), 02/20/2020 01: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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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再請教一個問題 我是在當初申請F1前在台灣結婚的
這樣會對我的intent有影響嗎 我在就學期間持F1 visa出入境多次但都還沒送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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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asthall (128.111.45.120 美國), 02/20/2020 06: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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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一下 這部份是因為the Matter of Battista和 the Matter of Cavazos而確定的嗎
※ 編輯: fasthall (169.231.15.105 美國), 02/20/2020 13: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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