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I-485申請; 舊I-20未使用過且遺失是否該申報

看板Immigration作者時間4年前 (2019/09/10 20:23), 4年前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謝謝移民版上的大大們之前提供的許多建議,相當受用。 ==== 小弟現在正在準備I-485文件,發現配偶曾在2006年申請過ESL課程的I-20, 其後並沒有使用過(沒有申請VISA stamp,於是也未以學生身份入境), 而且已經遺失。 請問在這種情況下仍須採用affidavit的方式申報嗎? 還是因為沒使用過,因此就不申報呢? ====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107.14.58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68118187.A.78C.html ※ 編輯: sc2 (128.252.226.13 美國), 09/11/2019 02:44:44

09/11 02:58, 4年前 , 1F
不用理會
09/11 02:58, 1F

09/11 03:26, 4年前 , 2F
謝謝cchris大的回應
09/11 03:26, 2F
文章代碼(AID): #1TTvMhUC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