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幫老婆申請綠卡財務擔保難題跪求解答
各位強者大大好
我本身是美國公民,跟台灣老婆結婚4年,小孩3歲(申請美國護照中)
大學畢業後我就回台灣在家裏公司上班,但是月薪只報最低薪資
甚至前4-5年因為薪資總額未到10000美金,就沒有報美國稅了。
3年前我跟老婆合資開公司(兩位都沒有領薪水)
公司平均一年扣掉成本有盈餘約4-500萬以上
只是我跟老婆分紅通常每年也都只選擇一人分配十幾萬
如果說我近期開始補報美國的稅,我可以選擇老實按照台灣
的實際狀況來報(我月薪非常低,但是跟老婆合資公司都有獲利)
美國會計師說如果我在台灣是公司股東的話報稅很複雜
建議我先把我公司股份轉移給我老婆。然後可能請老婆聘用
我在公司然後月薪例如8-10萬,這樣就可以超過 125%貧窮線
來擔任我老婆擔保。 但是這樣的缺點當然就是我在台灣薪資高了
勞健保跟個人所得稅等費用也會一併提高。
我問了4-5家移民顧問公司,其中一家公司竟然說我們也可以用
台灣的稅單來作為擔保收入的依據之一?(諮詢過美國的移民律師說不行)
我老婆目前是希望在台灣直接透過AIT來申辦綠卡。
我想要請教的是,假設我們按照目前的狀況用台灣稅單來做
我個人雖然薪水低,但是投資的公司盈餘跟現金連續三年都非常充足
這樣是會通過審核嗎?
如果到時候台灣稅單不能列入考量而只能用美國3年來的稅單,
那麼我前2年薪資真的太少(如果沒有把我投資公司報進去)沒有報稅
第3年我用公司名義支付我高月薪然後報最近的一年。
這樣是否有機會過關?
他們審核sponsor的收入的時候,是否代表太太在台灣的收入都不會列入考量?
還是說假設台灣太太的收入資產很充足的時候,美國擔保人相對不會那麼嚴格?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2.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28523079.A.A1B.html
→
06/09 14:58,
6年前
, 1F
06/09 14:58, 1F
推
06/09 15:07,
6年前
, 2F
06/09 15:07, 2F
→
06/10 01:03,
6年前
, 3F
06/10 01:03,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