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綠卡到公民五年間回台問題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Now of all times)時間7年前 (2016/12/04 07:15),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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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與我是2015年十月初拿到的綠卡。 老婆打算2017年三月初帶小孩(公民)回台五個月,七月底返回美國。 如果老婆在2017年十一月底又帶小孩回台五個月,2018年四月底返回美國, 這樣是否依然可以在2020年十月申請公民? 我下載了M-480稍微看了一下, 覺得這樣的回台時程應該不至於對2020年十月申請公民造成影嚮, 請問有什麼我沒有想到的風險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6.18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80806931.A.5B1.html

12/04 23:42, , 1F
OK
12/04 23:42, 1F

12/05 05:30, , 2F
感謝板主回覆 :)
12/05 05:30, 2F

12/06 22:26, , 3F
離境少於180天都不會有問題
12/06 22:26, 3F

12/07 04:20, , 4F
若一次只待美國兩週,每次回台都待五個半月(沒超過18
12/07 04:20, 4F

12/07 04:20, , 5F
0天)這樣兩年後你就會被海關找麻煩了
12/07 04:2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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