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美結婚後回台補登記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San Diego)時間7年前 (2016/12/02 01:44), 7年前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直以來我的認知都是「在美登記後已有結婚事實 所以回台只能是補登記」 目前正在準備文件公證所需的文件 但在其他討論版上看到有人打電話問過台美兩邊 休士頓辦事處跟可能是台灣戶政事務所(?) 對方告訴她 如果不在意結婚日期不一樣的話可以直接在台「登記」 對 就是一般台灣人結婚的手續 直接登記(不是補登) 沒人跟她提到會有重婚的問題 於是他們在台又登記了一次結婚 該人先生是台美雙重國籍 一直以為不管國籍 但是重複結婚(跟同一人)是不ok的 這樣除了結婚日期不一樣有點麻煩之外不會有法律問題嗎? 很疑惑 目前我還是在要補登記或乾脆就放著不補了這兩邊做決定 請問各有何優缺點嗎?(老公是美國公民 無台灣籍)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4.56.17.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80614263.A.A1A.html ※ 編輯: weiiwei (184.56.17.180), 12/02/2016 03:37:03 ※ 編輯: weiiwei (184.56.17.180), 12/02/2016 05:32:26

12/02 07:16, , 1F
在板上先用"婚"下去搜, 再加關鍵字"登", 可找到答案
12/02 07:16, 1F

12/03 00:04, , 2F
的確不ok,但也未必有大礙;沒人受害而告你就沒問題
12/03 00:04, 2F

12/03 06:23, , 3F
聽到的是要辦結婚綠卡但發現兩個結婚日期變成重婚而很麻
12/03 06:23, 3F

12/03 06:23, , 4F
12/03 06:23, 4F

12/03 06:28, , 5F
以後有小孩要申請台灣國籍應該還是需要補登記
12/03 06:28, 5F

12/04 00:45, , 6F
感謝回答
12/04 00:4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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