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J1/J2一起辦綠卡(EB2-NIW)
大家好,第一次在本板發文,
若有發言不當之處麻煩各位多見諒指教!
我過去五年拿F1在美國讀博班,
今年9月開始以F1 OPT在美國當postdoc。
明年夏天(2017年6月)得換成J1,
繼續在同一個地方當postdoc。
目前希望和在台灣工作的女友結婚,
接她到美國一起申請綠卡(EB2-NIW)。
(1)請問如果明年(2017)夏天我和我女友結婚後,
以J1, J2身分去美國,
可以立即送出I140(假設我前置文件都事先準備好)嗎?
然後等待I140核准後再送出I485?
(2)另外一個可能性是她申請到美國的學校,
以F1身分來美國。
我們可以在我們剛入境就以J1, F1送出I140嗎,
繼而送出I485嗎?
(我的postdoc職責和台灣無關,錢都是美國學校出,
所以就我的理解我是不受限於212e兩年回國條款限制,
但關於這點我將會在獲得J1簽證前做最後確認。)
我爬了之前的文章,
板主和各板友有一直強調獲得F/J簽證後申請綠卡是可行的。
(3)但如果拿到F/J簽證時間和送出I485時間太過接近
(例如5月獲得J1和J2,同年9月送出I485),
是否會構成visa fraud?
(4)如果的確有這問題,應該要等多久再送呢?
我的律師也建議不要把配偶以F2或J2身分帶到美國申請I485…
但如果我女友留在台灣以CP途徑申請感覺會拖到將近兩年…?
先在此謝謝各位的回覆!
如果各位有更好建議也希望不吝賜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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