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I-864 擔保人是夫妻要填兩份嗎?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熱愛潛水與滑雪)時間8年前 (2016/05/06 02:26),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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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i-864的擔保人是一對夫妻 先生退休了有SSN的收入,但是光是SSN收入的話稍微低於要求 太太則處於半退休的狀態,收入不高,但是加上太太的收入就一定超過最低的要求 兩人也一直都是夫妻聯合報稅 所以要當擔保人的話是填一個only joint sponsor 還是應該要填兩分i-864? 以為先生的主要收入是SSN,所以在1040上面的收入非常低, 所以我想應該是直接附上1040跟他們SSN的收入表格 還有報稅的紀錄真的需要每頁都印出來嗎? 每一年都有大約20頁,其實1040第一頁就有AGI了, 是不是只要附1040就好了?,其他的條重點放? 還是所有報稅的表格都印? 另外問一個問題,申請人跟被申請人最近幾年都在台灣工作 所以需要擔保人 但是被申請人在美國有一間房產, 最近收到州政府的tax reaccessment value是$160,000 USD 那可以直接用這個房產來申請嗎? (房子沒有貸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243.21.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62472777.A.E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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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也只看 1040 表格,其他可以不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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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印 2015 年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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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864 說明書第八頁下方有寫,只有能變限的資產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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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 asset 項,而且必須符合a.能在一年內輕易變限,和b.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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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不會有大幅價值損失這兩個條件才能算入。因此如果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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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打算在一年內賣掉那棟房子,也許就能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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