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請美國公民的條件
大家好,
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大家。
我從工作雇主辦綠卡拿到綠卡至今己經滿三年了,
這三年中有回去台灣大概五次,每次都是二個禮拜的渡假。
最近想要申請回美證,想在今年九月的時後把工作辭掉回台灣一年,
一年後再回美國重新找工作,然後等待申請公民。
想請問,這樣我有滿五年住滿三十個月的條件,
中間回台一年有回美證的申請,到時在申請公民時會不會有問題?
被問為什麼這一年沒有住美國?
或者回美證也不用申請,這一年就半年入境一次就可以了?
但入境時海關會不會找麻煩?
想請問是不是申請公民時,說是五年內住滿三十個月,
但是不是最好都不要有超過三個禮拜不在美國境內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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