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公民面試前離境
※ 引述《HJTX (HJTX)》之銘言:
: ※ 引述《HJTX (HJTX)》之銘言:
: : 想請教各位,
: : 因家人生病, 公民面試就一直延後,已離境一年半了,
: : 這樣會不會影響公民面試, 之前累積的30個月會不會需要重新累積?
: : 謝謝分享
: 若需要累積,是根據什麼移民法基礎呢?
M-476寫得很清楚
離境半年到一年,居留多半中斷,除非有辦法反證
離境一年,居留保證中斷
所以你的連續居留已經中斷
你也不符合例外條件(政府相關機構的海外員工等等)
: 有無辦法說服移民官呢? 畢竟申請人自己也不想這樣做?
法律很明確,你不符資格。沒有人是自己想中斷居留的。
但因為各種原因(當兵、上學、工作、健康、家人等等), 中斷了居留就是中斷了
你如果有申請白皮書(RP),海外的時間可以計入一年,所以回美後只要再等四年
: 再次謝謝分享
你最嚴重的問題不在這裡
依照規定,你離境一年半,連續居留早已中斷,下次返美時,入境官可以沒收你的綠卡
你當初的正確做法是,先境內送出I-131 (Reentry Permit),然後等幾週蓋完指紋再離境
然後RP可以寄到AIT讓你領取
有了RP,你在兩年內就可以高枕無憂的回到美國,
回美後重新申請公民時還可以把海外時間計入一年
如果你有早點來問,當初就會建議你在離境滿一年之內(半年更佳)
先回美國一趟,待幾個星期完成I-131 RP的蓋指紋程序
這樣連續居留不但沒中斷,又可以確保兩年內可回美國(中斷了還能省一年的公民)
進可攻退可守
(如果家人狀況解除就回美國繼續公民面試,每次離境不到半年/一年有機會成功
如果家人狀況持續而回不了美國,至少有RP可以兩年內可回美國並省下一年的公民計算)
你現在離境超過一年,被沒收的風險很大。(但依然有機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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