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公民面試前離境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9年前 (2014/12/12 04:11), 9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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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JTX (HJTX)》之銘言: : ※ 引述《HJTX (HJTX)》之銘言: : : 想請教各位, : : 因家人生病, 公民面試就一直延後,已離境一年半了, : : 這樣會不會影響公民面試, 之前累積的30個月會不會需要重新累積? : : 謝謝分享 : 若需要累積,是根據什麼移民法基礎呢? M-476寫得很清楚 離境半年到一年,居留多半中斷,除非有辦法反證 離境一年,居留保證中斷 所以你的連續居留已經中斷 你也不符合例外條件(政府相關機構的海外員工等等) : 有無辦法說服移民官呢? 畢竟申請人自己也不想這樣做? 法律很明確,你不符資格。沒有人是自己想中斷居留的。 但因為各種原因(當兵、上學、工作、健康、家人等等), 中斷了居留就是中斷了 你如果有申請白皮書(RP),海外的時間可以計入一年,所以回美後只要再等四年 : 再次謝謝分享 你最嚴重的問題不在這裡 依照規定,你離境一年半,連續居留早已中斷,下次返美時,入境官可以沒收你的綠卡 你當初的正確做法是,先境內送出I-131 (Reentry Permit),然後等幾週蓋完指紋再離境 然後RP可以寄到AIT讓你領取 有了RP,你在兩年內就可以高枕無憂的回到美國, 回美後重新申請公民時還可以把海外時間計入一年 如果你有早點來問,當初就會建議你在離境滿一年之內(半年更佳) 先回美國一趟,待幾個星期完成I-131 RP的蓋指紋程序 這樣連續居留不但沒中斷,又可以確保兩年內可回美國(中斷了還能省一年的公民) 進可攻退可守 (如果家人狀況解除就回美國繼續公民面試,每次離境不到半年/一年有機會成功 如果家人狀況持續而回不了美國,至少有RP可以兩年內可回美國並省下一年的公民計算) 你現在離境超過一年,被沒收的風險很大。(但依然有機會成功)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8.140.1.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18328661.A.281.html

12/13 00:18, , 1F
好的, 謝謝您的資訊.哇, 之前友人6年沒進還能進,太猛了
12/13 00:18, 1F

12/13 01:42, , 2F
也是有人快十年沒去而成功的,依個案不同,也有運氣成分
12/13 01:42, 2F
※ 編輯: cchris (158.140.1.28), 01/17/2015 06:00:39
文章代碼(AID): #1KYVfLA1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