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HR 3012獲得壓倒性票數通過眾議院
提供兩則新聞給大家做參考
Sen. Chuck Grassley to Place Hold on Employment-Based Visa Bill
http://goo.gl/nQYWp
Key senator blocks Lee-Chaffetz immigration bil
http://goo.gl/Edyax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preeminent (我相信)》之銘言:
: : 看到這個問題 簡直有點感到晴天霹靂
: 放輕鬆,世事無常,調整自己的心態,很多事不是你能控制的
: 只要了解狀況,並配合進行,就是唯一你能做的
: 想當年2001年左右開始工作的人,幾乎所有的EB2台灣人都要4~5年才辦得到綠卡
: 我自己也不例外,花了約五年,細節就不詳述了
: 過去的幾年是EB2超快的時代,未來雖不確定,但一定會比較慢,但也不算太離譜
: 也不一定就剛好慢兩年,就保持耐性,體會一下印度人和中國人排期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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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性是有 但不想體會排期 = ="
: : 目前我們的狀態是 我先生F1 opt 07/12到期 我 F2
: : 原本打算在十二月底的時候我先生送出NIW I140
: : 目前有幾個問題想要詢問
: : 依照cchris大的講法 就算我們在法律生效前同時遞出I140和I485
: : 只要法律生效當時沒有拿到綠卡 就得等兩年
: 因為新法律會造成ROW排期倒退
: : 那請問 在這種情況下 有可能收到AP或是EAD卡嗎???
: 當然,這算是一腳踏入排期的大門,可以享受AP/EAD的好處
: 這算是比較幸運的一群人
: : 還是說一切就等同於沒有送件 等到排程到的時候移民局會自動開始審?
: 比較不幸的一群人就是新法律生效時還沒送I-485的人
: 就得等到排期排到之後,才能送485、申請EAD、AP
: : 另一個問題是 在我們送出140和485後
: : 我們的身分就會變成F1/AOS 與F2/AOS
: 嚴格來說F1和AOS不能共存(有爭議及灰色地帶)
: 送了485、765就可以用EAD工作,而且不限領域,可從事任何工作
: : 我們應該還有機會在七月opt到期前轉換成H1/AOS 與H4/AOS吧?
: 沒有必要,用485的EAD即可
: : 如果是找到業界的工作
: : H1 勢必得十月才生效 請問這樣我倆適用所謂的CAP-extension
: 有爬文就知道適用
: : 讓我們七月到十月間可以合法的在美國居留與工作?
: 適用就可
: : 想請問各位會建議我們年底遞出I140和I485拼拼看嗎?
: 140越早送就會搶到越早的排期
: 但F1人士若485送了如果140沒過身份就很麻煩,一般不建議兩個一起送
: 如果想要趕時間送485,要看未來法案的狀況來判斷值不值得冒險,只有你能決定
: : 還是等到明年四月先辦OPT延長
: : 或是找份工作先辦H1 乖乖的走EB2?
: : 非常的困擾中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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