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役齡前在國外就學男子申請再出國

看板Immigration作者 (科科)時間13年前 (2011/01/01 14:5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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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udyabroad 看板 #1D7ihEOT ] 作者: kevin209 (科科) 看板: studyabroad 標題: [分享] 役齡前在國外就學男子申請再出國 時間: Sat Jan 1 14:33:46 2011 一、適用對象: (一) 役齡前出國,於19歲之年12月31日前已在國外就學之役男,符合下列各款情 形者,得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申請再出國,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2個月。停 留期限屆滿,因就學校尚在連續假期間,請檢附經驗證之就讀學校開具之假期期間證明, 申請延期出國,最長不得逾2個月。 (二) 在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正式學歷學校。 (三) 就讀最高年齡,大學以下學歷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 ,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 二、適用釋例: (一) 役齡前指18歲當年12月31日以前。 (二) 學歷學校其所修習之學歷課程比照國內教育體制,且其修業年限必須逾1年以上。 (三) 第1次回國時,在學證明要請學校寫明就讀學校之課程或修習之學位。 (四) 如果學校假期超過2個月,請檢附經驗證之就讀學校開具之假期期間證明(請學校 寫明開學日期),申請延期出國,在國內停留期間最長自入國之翌日起4個月。 (五) 在學證明要在返國前3個月內由就讀學校開具,並翻譯成中文,中外文本都要送到 我國駐當地館處驗證。 (六) 政府開放役男出國旅遊,並非開放役男出國讀書,所以19歲以後出國的,都不能 適用小留學生返國申請再出國的規定。 (七) 役齡前出國在國外就學役男返國申請再出國,護照末頁要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 戳記,無特殊原因,護照不得為僑居身分加簽。如果在15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國 ,接近役齡期間(16歲當年1月1日起至18歲時12月31日止)返國,每年累計居 住未逾6個月,在國外已住滿4年,準備拿外國永久居留權(綠卡)的話,屆役齡(19 歲當年1月1日)時,請憑僑居證明,護照先辦妥僑居身分加簽後再回國。 三、役齡前在國外就學役男使用在學證明申請再出國須知: (一) 在學證明未註明就學年限之役男,需檢附入國之日起算前3個月內,經外館驗證修 習高中以上正式學歷之在學證明正本(限單次使用),送由入出國及移民署收繳。 (二) 在學證明註明就學年限之役男,除檢附經外館驗證之在學證明正本(於就學期間內 可多次使用),需另檢附同1學校之下列文件之1(均不必再驗證): 上學期成績單。(指學期結束返國前之前1學期,而非甫結束之學期)。 尚未逾繳費截止日期之繳費通知單。(指尚未開學且正要開學的那1學期)。 逾繳費截止日期之當(下)學期(年)繳費通知單及匯款單。 回國前確曾在同1學校就學之證明。(例如:學分證明、入國之日起算前3個月內由學校 開立之在學證明、新的學生簽證)。 (三) 役齡前出境就學,在國外學歷承接階段期間(如:在國外高中畢業已取得大學入學 許可)尚未獲得正式在學證明申請再出境應備文件: 上一學程畢(結)業證書或證明(需經我駐外館處驗證)。 下一學程之入學許可需註明學程內容並經我駐外館處驗證。 已註冊之繳費證明或繳納學費收據。 ※在國外就學役男之前後學程應為連續,若前後學程中斷超過1學年以上者及返國期間超 過四個月者,應不予受理。 (四) 在學證明內容應包括: 學生姓名英文拼音應與護照上姓名拼音相同。 學生出生年月日。 何時入學或正式上課日期。 修習高中以上正式學歷課程內容。 修業年限或何時畢業。 四、 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陸地區就讀。但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 之子,於屆滿16歲之年12月31日前赴大陸地區至19歲之年12月31日止3年期 間,均與父母在大陸地區共同居住,並就讀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 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於屆役齡後申請再出國,應檢附父或母任職證明(役齡前經 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或役齡前任職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之員工任職證明得 重複使用)及其與父母於大陸地區居住之證明(與父母在大陸同住3年證明得重複使用) ,準用役齡前在國外就學男子申請再出國相關規定,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需經海基會驗 證。 五、 年滿16歲之年1月1日至年滿18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接近役齡男子返國, 於年滿18歲12月31日以前出國,因未屆役齡,不需申請許可(以民國100年為例 ,82年以後出生者,100年12月31日前出國不受限制)。 六、入出國及移民署小留學生諮詢專線: (一) 電話:886-2-23883929 (二) 傳真:886-2-23899036 在國外的小留學生可先將在學證明等相關資料利用時間先行傳真入出國及移民署,俟國內 上班時間再以電話專線聯繫。倘告知符合規定後,再將文件送轄區我駐外館處驗證,以節 省信件往返時間及減少返國後無法再出國的困擾。 http://ppt.cc/1u;N _____分隔線_____ 不知道 留學板上有多少像我一樣是小留學生(讀高中 or 社區大學的) 原本需要修習學士學位的大學才能回去 現在修改為"高中"以上了喔 但這是移民署的修改 行政院方面並未有"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修正案的公告" 但我相信 移民署都修改了 就代表 行政院也都公告了八 (因為移民署歸內政部 內政部在行政院之下阿) 總之 很高興 我們終於有了可以回國的機會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39.189.2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39.18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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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來當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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